新邵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 来源:
  • 作者:程黎
  • 更新时间: 2016-08-22 11:03
来源: 更新时间: 2016-08-22 11:03

新政发〔2016〕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局、各直属机构:

  《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考核办法》已经县人民政府2016年第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新邵县人民政府 

2016年4月28日  

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考核办法

  为全面落实责任,提高行政效能,确保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任务全面完成,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15个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办、县监察局、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审计局、县发改局、县统计局、县财政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商务局、县卫计局、县经信局、县环保局、县人社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民政局、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和民族宗教局、县教育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移民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安监局、县信访局、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县住建局、新邵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白水洞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县规划局、县房产局、县城管局、县扶贫办、县农开办、县旅游局、县科技局、县政务中心、县农村经营服务站、县畜牧水产局、县公积金中心、县农机局、县森林公安局、县编办、县交警大队、县供电公司、岳坪峰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高铁新城公司、雀塘开发公司、县供销社、县信用联社、县消防大队、县城投公司、新田铺治超站、县电信公司(县直考核单位以政府机构改革新组建单位为准)。

  二、考核内容

  县政府按照《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经济指标及主要工作任务责任分解表》进行考核。工作目标完成数据由各责任单位提供,县考核办予以评估认定。

  三、考核组织

  县人民政府成立《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任务考核领导小组,由阳晓华任组长,石亮明任副组长,谢跃东、李智民、陈善斌、谢忠共、唐志慧、谢国强、贺华平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谢跃东兼任办公室主任,谢忠共、唐志慧、谢国强、贺华平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周楚文、周雄飞、邓欣欣、吕小梅、谭东玉、何旭阳、李启云为办公室成员,办公地点设县政府办。

  四、考核方法

  采取季督查、半年讲评、年终评比的考核方法,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负责每季度开展一次督查,半年对考核对象进行讲评,年终由县考核办牵头组织进行综合考核评比,其中各责任单位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是年终综合考核评比重要依据之一。

  五、考核结果认定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责任单位工作目标任务全部完成并经验收合格且成绩突出的,考核结果评定为优秀;工作目标任务全部完成并经验收合格的,考核结果评定为合格;工作目标任务基本完成并经验收合格的,考核结果评定为基本合格;工作目标任务没有完成的,考核结果评定为不合格。在廉政建设、安全生产、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等工作上被“一票否决”或年终工作考核在全市排名倒数三名的单位一律不得评为优秀单位,其中前述4项工作中有2项被“一票否决”的,一律评为不合格单位;1项被“一票否决”但工作目标任务全部完成并经验收合格的,评定为基本合格单位。

  六、考核奖惩

  《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与责任单位年度绩效考核评估情况挂钩,每季度的督查通报和年终考核验收结果是责任单位完成任务情况的主要依据之一。对《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任务落实不力、未按时完成工作目标的,县人民政府将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实行行政问责。

   

  附件:1.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经济指标责任分解一览表

        2.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任务责任分解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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