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新邵县委办公室新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邵县“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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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程黎
  • 更新时间: 2016-11-10 15:57
来源: 更新时间: 2016-11-10 15:57

新党办字〔2016〕47号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单位:

  《新邵县“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新邵县委办公室 

  新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11日 

  
 

新邵县“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驰而不息地纠正“四风”,根据省、市委的统一部署,决定在全县开展“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十届纪委八次全会和市十届纪委九次全会精神,围绕党员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治陋习、树新风,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巩固和深化作风建设成果,以清正廉明的党风政风凝聚党心民心、带动社风民风。

  二、主要任务

  重点整治当前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的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或奖金福利、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涉赌涉毒五个方面突出问题。

  (一)违规公款吃喝方面

  重点整治:

  1.在公务接待中违规饮酒以及劝酒、斗酒、酗酒、饮酒致人死亡等问题;

  2.超标准公务接待,特别是将大额费用分多次报销等弄虚作假行为;

  3.用公款在私房菜馆、农家乐等隐秘场所违规吃喝问题;

  4.违规新建、改(扩)建单位食堂,或者搞豪华装修、配置高档家具和电器,在食堂搞超标准接待、奢侈浪费等问题;

  5.违规以会议费、培训费、办公费、项目建设费等名义虚列公务接待费用,或假借接待客商等名义变相相互吃请;

  6.用公款在单位食堂接待亲属和私人朋友,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私人宴请费用。

  (二)违规发放津补贴或奖金福利方面

  重点整治:

  1.项目指挥部、征拆指挥部、领导小组办公室等临时机构以工作奖金、生活补贴、交通补助、加班费等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或奖金福利,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在临时机构以及所联系项目、企业中违规兼职取酬问题;

  2.以工会经费、学会或协会经费、课题费、项目费等名义违规自行新设项目,或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津补贴,或以明令取消的各类名目继续发放津补贴或奖金福利问题;

  3.将执收执罚工作与津补贴挂钩,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发放津补贴等问题;

  4.超标准超范围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医疗保险、干部个人商业险和发放绩效奖等问题。

  (三)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方面

  重点整治:

  1.不按规定报告婚丧事宜操办情况,超标准、超范围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

  2.分期分批在不同地点操办酒席,或不办酒席只收礼金,或以聚会等名义违规操办乔迁宴、升学宴、生日宴等问题;

  3.借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之机敛财,违规收受服务对象、下属等非亲属人员礼品礼金问题;

  4.将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费用用公款报销或由服务管理对象、其他利益关联者承担等问题。

  (四)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方面

  重点整治:

  1.用公款送礼,在考核、检查、审批等公务中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问题;

  2.索取、接受或以借用为名占用管理服务对象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商业预付卡等问题;

  3.借节假日之机违规收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商业预付卡等问题;

  4.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父母等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

  5.利用现代物流快递、微信红包、电子礼券和以礼品册、提货券代替实物商品等隐秘手段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

  (五)参赌涉赌、吸毒涉毒方面

  重点整治:

  1.参与“带彩”赌博活动,特别是聚众赌博、挪用公款赌博、网络赌博、出国(境)赌博等;

  2.与服务对象、下属等人员赌博,利用赌博进行利益输送;

  3.为赌博活动提供场所或其他便利条件、干扰阻挠查处赌博案件、为赌博活动充当保护伞等问题;

  4.党员干部之间或与企业老板等勾连在一起,形成“毒友圈”,聚众吸毒等问题。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2016年3月至4月上旬)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召开“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工作要求。各乡镇、县直相关责任部门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报送至县专项整治办。

  (二)全面自查(2016年4月中旬至6月)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查找十八大以来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对干部作风状况的分析监测,紧盯专项整治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提出对策建议,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敢于“咬耳扯袖”、谈话函询;对发现的违纪违规线索要及时移送或核查处理。各乡镇和县直正科以上单位(包括各类指挥部、项目部)将所辖二级机构及本机关自查自纠汇总情况于6月20日前报送至县专项整治办。县专项整治办将自查自纠汇总情况于6月24日前报送至市专项整治办。

  (三)督导检查(2016年7月至12月)

  1.专项督查。县专项整治办会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7月、10月、12月前至少各组织开展一次专项督查,县直机关各单位、各乡镇纪委应同步开展相应的专项督查,重点督查各级机关单位、中小学校、县属国有企业“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督查结束后,应在15日内将督查报告报送至县专项整治办。督查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督查工作开展情况、发现的问题线索及了解核实、处理问责情况等。

  2.重点抽查。县专项整治办将对各单位全面自查、相关部门专项督查、各地开展专项整治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对不认真开展自查督查、履责不到位的责任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并通报曝光一批典型问题和案例。各乡镇、县直机关相关责任单位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于11月20日前将总结材料报送至县专项整治办,县专项整治办于11月25日前将总结材料报送至市专项整治办。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党组)要把“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认真研究部署,狠抓工作落实。党委(党组)书记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党委(党组)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各级各部门要成立相应专项整治工作机构,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组织、有领导、有保障。

  (二)注重协调联动。建立专项整治工作线索排查、线索移送、工作协调机制,信访部门每月进行一次问题线索清查。畅通监督渠道,利用新邵信息、新邵电视台、新邵政府网等平台,引导广大群众参与监督。建立专项整治工作报告、督办和通报机制,工作进展情况实行每月一报告一督办、每季一通报,重要情况及时报告。

  (三)强化执纪问责。各级纪委(纪检组)要加大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不收敛不知止的顶风违纪行为,以问责追责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对问题多发频发、抓专项整治工作不力的,严肃追究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加大典型问题问责力度,分批分类进行通报曝光,持续释放从严从紧“纠‘四风’、治陋习”的强烈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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