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政府质量工作满意度民意调查对象信息数据的通知
  • 来源:
  • 作者:程黎
  • 更新时间: 2017-01-24 10:38
来源: 更新时间: 2017-01-24 10:38

  新政办函〔2016〕16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质量强县年度绩效考核工作,根据邵阳市质量强市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5-2016年度邵阳市政府对县市、区政府质量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邵强市发〔2016〕2号)要求,市质量强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2017年1月上旬对我县政府质量工作公众满意度和医疗卫生社会公众满意度进行民意调查。为充实和完善民意调查对象信息库,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县须填报民意调查对象500人以上。其中县直各有关单位须填报工作人员10人/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须填报工作人员3人/单位;酿溪镇各社区须填报30人/社区;全县各行政村须填报村民1人/村。

  二、各责任单位应认真准确报送调查对象信息,保证被调查对象的数量和被调查对象素质,并于2016年12月26日前将统计数据表格的电子版报新邵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李水常联系电话:18773923391

  电子邮箱:857138449@QQ.com

  附件:新邵县政府质量工作公众满意度和医疗卫生社会公众满意度调查对象信息表

新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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