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人〔2017〕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局、各直属机构:
县人民政府决定:
免去:
闵爱民同志县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李迪玉同志县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
陈藏花同志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周军根同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陈友祥同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肖文华同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职务;
孙小军同志县城乡规划局总工程师职务;
罗均友同志县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伍立中同志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和民族宗教局副局长职务;
何卫民同志县财政局副局长(排第一)职务;
隆旺夫同志县发展和改革局重点项目办公室主任职务;
孙素莲同志县发展和改革局总经济师职务;
马剑同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周仲伯同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廖国汉同志县劳动监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王森同志新邵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刘新平同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职务;
刘顶峰同志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曾碧空同志县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国安办主任职务;
李欢喜同志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李正军同志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钟鸣同志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黄岳文同志县低收入家庭认证中心主任职务;
周华德同志县农村经营服务站副站长职务;
刘跃成同志县林业局副局长职务;
曾立志同志县林业局总工程师职务;
谢利人同志县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宁会龙同志县畜牧水产局副局长职务;
肖保粮同志县移民开发局副局长职务。
新邵县人民政府
2017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