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16年度新邵县治超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 来源:
  • 作者:程黎
  • 更新时间: 2017-05-08 15:37
来源: 更新时间: 2017-05-08 15:37

新政办发〔2017〕1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2016年,新邵县治超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积极开展治超工作,车辆超限超载率降至0.2%以下,车货总重55吨以上的恶性超限超载现象基本消除,非法改装车辆基本绝迹,道路交通运输环境得到了大大改善,主要干线道路破损率大大降低,因超限超载引发的一般性交通事故大大减少,没有发生一起重特大交通事故,为群众出行提供了良好的路域环境。为表彰先进,经考核评比,县人民政府决定,授予寸石镇人民政府等12个单位“2016年度新邵县治超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授予刘文杰等32名同志“2016年度新邵县治超工作先进个人”称号。现予表彰通报。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继续发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县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高度重视治超工作,不断提高治超工作水平,努力开创我县治超工作新局面,为建设“大美湖南之心”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2016年新邵县治超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新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29日  

     

  附件

2016年度新邵县治超工作先进单位

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重点乡镇(3个)

  一等奖:寸石镇人民政府

  二等奖:坪上镇人民政府

  三等奖:新田铺镇人民政府

  二、先进非重点乡镇(3个)

  一等奖:雀塘镇人民政府

  二等奖:大新镇人民政府

  三等奖:潭溪镇人民政府

  三、先进县直单位(6个)

  一等奖:县运管所

  二等奖:县公路局、新田铺超限检测站

  三等奖:县公安局、县安监局、县水利局

  四、先进个人(31个):

          刘文杰  何  枫  王  红  陈东旭  孟京中  刘智周

          何子英  何  珊  孙辰亮  黄兴国  刘新鑫  石炳曙

          李  华  张仁贵  严  俊  张  勇  孙新恒  刘一帆

          孙诗明  曾  华  陈红祥  朱子敬  张  培  刘  军

          刘忠民  何献忠  石  鹏  石重阳  罗国勇  李  意

          杨朝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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