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人〔2017〕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局、各直属机构:
县人民政府决定:
黄卫平同志任邵阳雀塘再生资源产业园管理委员会主任;
唐孝峰同志任县森林公安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
杨戴贵同志任县公安局监察室主任;
李宗卫同志任县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
李艳春同志任县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
卢庆强同志任县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大队长;
胡进同志任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
孙怀邵同志任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
罗光辉同志任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
朱琪琳同志任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大队长;
谢洪超同志任县治安拘留所所长;
彭文建同志任县看守所所长;
曾继武同志任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
周后勤同志任县公安局酿溪派出所所长;
李志辉同志任县公安局严塘派出所所长;
孙新恒同志任县公安局雀塘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谢葵同志任县公安局坪上派出所所长;
曾涛同志任县公安局龙溪铺派出所所长;
何志文同志任县公安局潭府派出所所长;
李长弘同志任县公安局寸石派出所所长;
贺贵友同志任县公安局迎光派出所所长;
何良华同志任县公安局陈家坊派出所所长。
免去:
黄卫平同志新邵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杨戴贵同志县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李宗卫同志县公安局监察室主任职务;
李艳春同志县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职务;
卢庆强同志县公安局潭溪派出所所长职务;
孙怀邵同志县公安局严塘派出所所长职务;
谢洪超同志县看守所所长职务;
曾继武同志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职务;
李志辉同志县公安局陈家坊派出所所长职务;
孙新恒同志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高配副科)职务;
曾涛同志县公安局雀塘派出所所长职务;
何良华同志县公安局巨口铺派出所所长职务;
毕珺韦同志县公安局寸石派出所所长职务;
李朝同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蒋送喜同志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职务;
王黎同志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副大队长(高配副科)职务;
陶晖同志县公安局小塘派出所所长职务;
佘忠于同志县森林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张小飞同志县公安局大新派出所所长职务;
罗招兵同志县公安局坪上派出所所长职务;
罗世成同志县公安局潭府派出所所长职务;
罗征林同志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职务;
李璋琪同志县公安局拘留(戒毒)所所长职务;
陈历友同志县公安局龙溪铺派出所所长职务;
黄建新同志县畜牧水产局总畜牧师职务。
因县森林公安局机构升格及更名,该单位的同志升格前的职务自行消失,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新邵县人民政府
2017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