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县人民政府关于黄卫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来源:
  • 作者:程黎
  • 更新时间: 2017-06-19 10:36
来源: 更新时间: 2017-06-19 10:36

新政人〔2017〕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局、各直属机构:

  县人民政府决定:

  黄卫平同志任邵阳雀塘再生资源产业园管理委员会主任;

  唐孝峰同志任县森林公安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

  杨戴贵同志任县公安局监察室主任;

  李宗卫同志任县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

  李艳春同志任县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

  卢庆强同志任县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大队长;

  胡进同志任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

  孙怀邵同志任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

  罗光辉同志任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

  朱琪琳同志任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大队长;

  谢洪超同志任县治安拘留所所长;

  彭文建同志任县看守所所长;

  曾继武同志任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

  周后勤同志任县公安局酿溪派出所所长;

  李志辉同志任县公安局严塘派出所所长;

  孙新恒同志任县公安局雀塘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谢葵同志任县公安局坪上派出所所长;

  曾涛同志任县公安局龙溪铺派出所所长;

  何志文同志任县公安局潭府派出所所长;

  李长弘同志任县公安局寸石派出所所长;

  贺贵友同志任县公安局迎光派出所所长;

  何良华同志任县公安局陈家坊派出所所长。

  免去:

  黄卫平同志新邵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杨戴贵同志县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李宗卫同志县公安局监察室主任职务;

  李艳春同志县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职务;

  卢庆强同志县公安局潭溪派出所所长职务;

  孙怀邵同志县公安局严塘派出所所长职务;

  谢洪超同志县看守所所长职务;

  曾继武同志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职务;

  李志辉同志县公安局陈家坊派出所所长职务;

  孙新恒同志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高配副科)职务;

  曾涛同志县公安局雀塘派出所所长职务;

  何良华同志县公安局巨口铺派出所所长职务;

  毕珺韦同志县公安局寸石派出所所长职务;

  李朝同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蒋送喜同志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职务;

  王黎同志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副大队长(高配副科)职务;

  陶晖同志县公安局小塘派出所所长职务;

  佘忠于同志县森林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张小飞同志县公安局大新派出所所长职务;

  罗招兵同志县公安局坪上派出所所长职务;

  罗世成同志县公安局潭府派出所所长职务;

  罗征林同志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职务;

  李璋琪同志县公安局拘留(戒毒)所所长职务;

  陈历友同志县公安局龙溪铺派出所所长职务;

  黄建新同志县畜牧水产局总畜牧师职务。

  因县森林公安局机构升格及更名,该单位的同志升格前的职务自行消失,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新邵县人民政府 

  2017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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