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乡党委、镇乡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单位:
为了充分利用我县作为比照实施西部大开发政策县、革命老区县、湘西地区开发政策县和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等政策优势,紧紧围绕我县“十一五”发展规划和全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抢抓国家扩大内需的有利契机,准确把握国家、省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和投资方向、投资重点,争取更多上级投资建设资金,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对2009年度项目建设工作进行绩效考核,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标任务
全县项目建设工作的主要目标任务是:2009年度全县要确保到位建设资金3亿元;筛选、策划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项目40个,组织完成25个项目的资料编制及论证工作并累计储备项目228个,争取30个重大项目进入国家、省市投资笼子;向外发布50个招商引资项目信息。
二、重点项目和责任分工
1.做好项目策划、筛选、包装、申报和争取工作,加强政策研究,掌握各种信息,发挥项目建设工作统筹协调作用,确保全县到位各类建设资金3亿元。主要责任单位为县发改局。
2.沪昆高铁客专新邵段建设、高速公路互通连接线建设、G207落马江至武桥段改造工程、塘口大桥、G207沙湾至武桥段改造、国防公路、S217改造工程、通乡公路建设、农村公路通畅工程等项目的争项争资工作,主要责任单位为县交通局。
3.国家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项目县、农村小水电自供区电网改造、县城防洪堤建设、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六都寨灌区主干渠道配套建设等争项争资工作,主要责任单位为县水利局。
4.国家级重点扶贫县、扶贫发展资金等争资争项工作,主要责任单位为县扶贫办。
5.生活垃圾处理场、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县城供水管网改造等争资争项工作,主要责任单位为县建设局。
6.年产2.2万吨特高压变压器纸板生产及县内重点企业技改项目等争资争项工作,主要责任单位为县工业经济局。
7.新邵经济开发区扩规、新邵县城2万立方米/日污水处理工程、大坪开发区财兴路等争资争项工作,主要责任单位为新邵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8.新邵大道、G207线新邵汤仁至大坪公路第一期工程、G207线新邵汤仁至大坪公路第二期工程等争资争项工作,主要责任单位为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9.国家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项目县、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标准粮田建设项目、有害生物预警与防控区域站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建设、测土配方施肥、新型农民培训等争资争项工作,主要责任单位为县农业局。
10.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长江中上游防护林建设等争资争项工作,主要责任单位为县林业局。
11.土地开发、地质环境及矿山治理、地质灾害综合治理等项目争资争项工作,主要责任单位为县国土资源局。
12.洪溪中低产田改造、2009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贷款贴息、中型水库渠道配套工程等争资争项工作,主要责任单位为县农业综合开发办。
13.标准化生猪养殖场、水生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畜禽水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生猪调出大县等争资争项工作,主要责任单位为县畜牧水产局。
14.国家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项目县、农业保护性耕作项目、2009年水稻机械化育插秧项目县等争资争项工作,主要责任单位为县农机局。
15.小流域综合治理等争资争项工作,主要责任单位为水土保持局。
16.农村生态能源建设等争资争项工作,主要责任单位为县农村工作办公室。
17.筱溪电站库区移民后扶人口指标、金银花、玉竹等产业示范基地、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等争资争项工作,主要责任单位为县移民局。
18.廉租房等争资争项工作,主要责任单位为县房产局。
19.环保执法监测用房建设、雀塘塑料粒子加工污染治理、金龙纸业废水治理项目等争资争项工作,主要责任单位为县环保局。
20.农村电网完善工程、巨口铺110千伏变电站等争资争项工作,主要责任单位为县电力局。
21.大坪农贸综合市场改造、金三角市场农贸大厅标准化改造等争资争项工作,主要责任单位为县商务局。
22.粮食骨干仓储设施建设等争资争项工作,主要责任单位为县粮食局。
23.酿溪镇第二中学建设、新邵三中危房改造、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中小学危房改造等争资争项工作,主要责任单位为县教育局。
24.陈家坊镇中心卫生院住院楼、巨口铺镇卫生院综合楼、龙溪铺镇中心卫生院住院楼、潭府乡卫生院综合楼、龙山林场卫生院、村卫生室建设等争资争项工作,主要责任单位为县卫生局。
25.农村电影放映工程、乡镇文化站建设、农家书屋建设工程、文仙观复修工程、县文化中心建设、博物馆文物库建设等争资争项工作,主要责任单位为县文化局。
26.镇乡计划生育服务站建设等争资争项工作,主要责任单位为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局。
27.财政转移支付资金,责任单位为县财政局。
28.争取再就业资金、企业养老保险缺口资金和城镇居民医保补助资金等争资争项工作,主要责任单位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9.公安业务用房建设等争资争项工作,主要责任单位为县公安局。
30.司法业务用房建设等争资争项工作,主要责任单位为县司法局。
31.数字电视网络升级与改造、电视差转台、城乡有线电视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争资争项工作,主要责任单位为县广播电视局。
32.福利院、救助管理站工程、光荣院、农村安居工程、敬老院建设、社区建设示范县等争资争项工作,主要责任单位为县民政局。
33.白水洞风景区基础设施建设进入“151旅游项目工程”、龙山森林公园建设等争资争项工作,主要责任单位为县旅游局。
34.寸石中心法庭、新田铺中心法庭建设等争资争项工作,主要责任单位为县法院。
35.县体育场馆建设、雪炭工程、农村体育健身工程等争资争项工作,主要责任单位为县体育局。
三、考核项目及指标
根据各责任单位2008年的争资到位情况和2009年上报争资计划目标,现确定2009年考核项目及指标,具体见附表1。
四、工作措施和绩效考核办法
1.建立项目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县发改局、财政局、水利局、林业局、交通局、农业局等争资争项责任单位组成。各成员单位确定1名分管负责人作为联席会议成员,并确定1个相关股室为联络办公室,其负责人作为联席会议联络员。县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由县发改局负责组织开展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联席会议由分管县发改局工作的副县长召集,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视情况需要可临时召开会议,主要研究全县项目、投资和向上争取资金工作,调度全县重大项目前期工作,交流信息和实现项目信息共享,协调有关事项,查找存在问题,督促项目工作进度,总结争资争项工作等。
2.加大国家政策研究力度。各责任单位要确定2-3人抓政策研究,特别是要加强研究中央统筹区域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吃透中央实施中部崛起、比照西部大开发、湘西开发、革命老区、扶贫开发等政策,研究国家更加重视“三农”问题、生态环境建设、社会事业发展和民生改善的政策导向,准确把握国家投资方向和重点,找准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与国家政策的结合点和切入点,寻找重点项目与国家政策的有效对接点,及时掌握上级对口部门的项目资金安排意向,力求最大限度地用足、用活、用好国家政策。特别是我县在纳入比照实施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范围的基础上,又成功争取了纳入湘西地区开发范围政策县和革命老区县,各责任单位要认真研究湘西开发和革命老区的具体政策,并对相关政策进行梳理,提早做好项目对接的准备工作,选准工作的重点和突破口,抢占项目先机,做好项目包装、储备,确保重大项目拿得出、报得准、争得到。
3.严格项目建设工作绩效考核。继续将项目建设工作纳入县文明考核范围,并严格实行奖惩制度。①考核对象:县发改局、财政局、水利局、交通局、建设局、环保局、林业局、农业局等上述35个项目建设工作责任单位。(按照县定的项目工作总目标任务对县发改局进行考核,完成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5000万元目标任务对县财政局进行考核)。②考核基数:根据县定的项目工作总目标和各单位申报的目标计划下达目标任务,以目标任务数为基数,没有申报的以下达的任务数为准。③考核办法及内容 :2010年1月底前,由县委县政府督查室牵头,县委办和县政府办参加,组织县发改局、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对2009年度各单位项目建设工作进行考核。项目分年度实施、资金分年度下达的,按当年到位资金计算。两个以上部门共同争取到的资金,由参与部门自行协商确定分配比例。考核依据为各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项目投资计划或资金拨付文件、银行拨款凭证等。国家政策性补助或补贴且按统一标准进行分配的资金,不纳入考核范围,国家政策性调整补助或补贴标准的资金,不纳入考核范围。④计奖办法:各责任单位党政一把手各缴纳风险抵押金1000元。经考核后,凡超额完成目标任务的,退回风险抵押金,奖责任单位党政一把手各5000元;凡完成目标任务的,退回风险抵押金,奖责任单位党政一把手各3000元;凡未完成目标任务的,扣除风险抵押金,并给予警告和通报批评。
对于全县统一调度的重点项目(见附表2),财政安排专项经费用于项目的前期工作。经考核后,凡完成目标任务的,每个统一调度的重点项目奖5万元。
凡未列入项目建设工作目标考核的非责任单位,鼓励积极向上级争取项目和资金,争资争项工作取得较好成绩的,由县委、县政府另行奖励。
对于项目建设工作做出了突出贡献的个人,设立特殊贡献奖,发放奖金10000元(名额3个)。
各责任单位要按年度目标任务建立项目工作台账,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5日前将项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送县发改局,未及时报送的项目资金年终不能作为项目工作绩效考核依据。年终考核后将台账和年终考核结果,提交县委、县政府审核确认。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要实行日常督查与重点督办相结合,对各单位项目工作进展情况定期督查督办,及时反映存在的问题,通报督查督办结果。
4.加强项目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领导。县委、县政府加强项目工作组织和领导,成立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政协主席为顾问,县长为组长,常务副县长为常务副组长,各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各项目工作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发改局,县发改局局长为办公室主任。各项目工作责任单位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把项目工作任务逐项细化,制定严格的考核办法。要安排落实用于项目工作的专门经费,保证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和申报等工作经费需要。各部门各责任单位要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共同努力,圆满完成2009年项目工作目标任务。
附表:1.新邵县2009年项目建设工作目标任务表 (略)
2.新邵县2009年重点调度项目目标任务表 (略)
中共新邵县委办公室
新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3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