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全县节能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 来源:新邵县
  • 作者:程黎
  • 更新时间: 2016-07-27 16:28
来源:新邵县 更新时间: 2016-07-27 16:28

  新政办函〔2016〕8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切实开展好今年节能宣传周活动,进一步营造全社会重视节能降碳工作的浓厚氛围,根据湘管发〔2016〕50号文件和市政办明电〔2016〕5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县人民政府同意,2016年我县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定于6月12日至18日举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我县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要围绕全国节能宣传周“节能领跑、绿色发展”主题,着力宣传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典型事迹,推广节能节水新技术,推进公共机构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中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宣传重点

      各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要深入贯彻《关于促进绿色消费的指导意见》,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和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积极发挥公共机构在节约能源中的重要作用;组织各公共机构开展节约能源资源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活动,引领全社会厚植崇尚勤俭节约的社会风尚;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水汽能中央空调等新产品、新技术、新能源,培养绿色生活、绿色办公、绿色消费的良好行为习惯;深入开展节约型机关、节约型医院、节约型校园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的示范带头作用。

  三、活动安排

  (一)“低碳日”能源紧缺体验活动。6月14日为全国低碳日,活动主题为“绿色发展、低碳创新”。县政府办要组织县公共机构节能办、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教育局、县住建局、县环保局、县商务局等有关单位在人员集中场所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各级公共机构要同步开展能源紧缺体验和绿色低碳出行活动,倡导工作人员减少办公设备待机能源消耗和一次性用品消耗,开展停开空调和电梯以及关闭公共区域照明等能源紧缺体验活动;鼓励工作人员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骑自行车或步行上下班,以绿色低碳的出行方式支持节能减排。

  (二)“节约型绿色校园”宣传活动。各级各类学校要广泛宣传和开展以节能低碳、绿色文明、节粮节水节电等重要内容的教学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引导广大青少年牢固树立节能低碳环保理念,培养勤俭节约、反对浪费的行为习惯,营造节约型绿色校园的良好氛围。

  (三)“微视频”专题推介活动。各公共机构要通过手机微信平台在节能宣传周期间每天向本级公共机构工作人员发送一条倡导节能、践行低碳的短信息,传播节能理念,提高节能意识,营造浓厚节能宣传氛围。

  四、有关要求

  (一)要全员参与。各公共机构要充分认识到节能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积极组织全员参与节能宣传周活动。

  (二)要创新形式。要创新宣传形式,将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与全社会节能宣传周活动统筹安排,突出特色。在活动期间,既要保证宣传活动有声有色,又要坚持节俭办活动,确保取得积极宣传效果。

  (三)要认真总结。各公共机构要在宣传活动结束后,认真总结活动情况,并与6月25日前将图片资料和总结材料以电子版发送到县公共机构节能办。联系人:孙诗明,传真:0739-3666217,电子邮箱:215168408@qq.com。

 新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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