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乡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新邵县2013年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新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5月3日
新邵县2013年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实施方案
为加快城乡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改善居民消费环境,圆满完成省市下达的2013年为民办实事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工作任务,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保证“菜篮子”商品质量为核心,以提高人民群众生活品质为目标,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方便群众、规范管理,规模适度、布局合理”的总体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努力营造卫生、方便、安全、放心、有序的市场环境。
二、改造范围
新建迎光乡桑果场标准化农贸市场,对小塘镇言耳边农贸市场、大坪农贸综合市场、陈家坊农贸市场进行标准化改造。
三、政策措施
(一)用地支持。县国土部门要优先保障和安排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和建设用地。新建农贸市场政府可采取划拨土地、土地入股或者享受与我县工业用地同价待遇等形式进行供地,切实降低农贸市场建设成本。
(二)财政支持。2013年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资金由项目建设单位或市场经营主体自筹,经省考核办考核验收确定为验收达标的,在省财政支持的同时,县财政给予一定支持(省财政支持标准按上级文件执行。县财政支持标准:经省考核验收达标并列入示范项目的,按每个20万元给予支持;经省考核验收达标但未列入示范项目的,按每个10万元给予支持)。
(三)水电支持。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3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流通费用提高流通效率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3〕5号)规定,农贸市场用电与工业同价,用水执行非居民用水价格。
(四)绿色通道。对按照规划新建和改造的农贸市场,各有关镇乡和职能部门要本着“特事特办”的原则,开辟“绿色通道”,简化手续,提高效率,加快进度,确保如期完成。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张放任组长,副县长陈名洋任副组长,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地税局、县国税局、县规划局、县住建局、县电力局、县市管中心等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商务局局长卢细誉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县商务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组织召开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工作联席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改造任务。各有关镇乡和单位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切实加强领导,全面落实责任,强化工作措施,有效推进工作。
(二)密切协调配合。各有关镇乡、县市管中心和相关责任单位要根据县里下达的任务,对照《湖南省2013年度城区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项目建设规范》和《湖南省2013年度乡镇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项目建设规范》,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集中人力物力财力,科学制订施工方案,加快改造建设进度,确保在规定时间内高标准完成改造任务。县商务局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建设项目资金,抓好任务落实,加强与财政、国土、规划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络,及时协调处理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县财政局要加强对财政资金的计划、统筹和监管,按要求及时拨付项目资金。县国土资源局要开通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建设用地报批“绿色通道”,用足用活国家、省里出台的农贸市场建设用地优先、优惠政策。其他县直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全力支持,密切配合。
(三)强化考核奖惩。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工作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和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县人民政府与各有关镇乡、责任单位签订《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责任书》,并由县为民办实事考核办公室负责组织进行考核,实行月调度、季自评、半年检查、年终考核的考核方法。各有关镇乡和责任单位要在每月底向县商务局书面报告当月项目实施进度情况(电子邮箱:syxshxg@163.com,电话:0739-3608576),县商务局在综合汇总后于次月2日前报市商务局。凡考核结果不达标的,对责任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其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在年度考核中不得评先评优,并按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附件:
1、湖南省2013年度城区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项目建设规范
2、湖南省2013年度乡镇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项目建设规范
3、湖南省2013年度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项目验收办法
4、湖南省2013年度城区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项目验收标准
5、湖南省2013年度乡镇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项目验收标准
6、新邵县2013年度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项目基本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