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办函〔2018〕39号
县直有关部门,各有关乡镇:
按照《湖南省贯彻落实中央第六环境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省环保厅《资江流域锑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和《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江流域邵阳段锑污染综合整治行动>的通知》(邵市政办函〔2018〕23号)的要求,我县组织编制了《资江流域新邵县境内锑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新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