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办函〔2018〕4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局、各直属机构:
现将《新邵县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印发给你们,供阅知。
新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28日
新邵县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县人民政府实行县长负责制。
县 长 陈历贤
领导县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机构编制等方面工作。
常务副县长 杨肇晖
协助县长处理县政府日常工作。协助县长负责审计、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发展改革(经济环境治理)、人社、财政、税务、金融、证券、保险、建设项目投融资、统计、应急管理、建议提案办理、老干、档案、县志、政务公开、法制、人防、公积金管理、国防动员、退伍军人安置、企业改制、安全生产、重点项目管理等方面工作。负责县安委会日常工作。联系产业园区建设(一区四园)、经济和信息化工作。
分管县政府办(县经研室、县政府法制办、县电子政务办)、县发改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统计局、县志办、县政务中心、县人防办、县安监局、邵阳职工疗养院、县城市建设投资管理办公室(邵阳赛双清建设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协助分管县审计局、县编办。
联系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县人武部。
联系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住房公积金中心、县国调队、县总工会、县老干部局、县档案局,联系各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各保险、证券公司在新邵分支机构。负责分管单位的安全生产和信访稳定工作,为分管单位的安全生产和信访稳定工作县人民政府第一责任人。
副县长 戴哲建
负责公共安全、国家安全、司法、信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稳定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县消防大队、县司法局、县信访局。
联系县法院、县检察院、县武警中队等工作。负责县森林公安局涉及公共安全的业务工作。负责分管单位的安全生产和信访稳定工作,为分管单位的安全生产和信访稳定工作县人民政府第一责任人。
副县长 金 艳
负责教育、卫生和人口计生、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体育、民族宗教、妇女儿童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教育局、县卫生计生局、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和民族宗教局、县广播电视台、县网络公司。
联系团县委、县妇联、县文联、县社科联、县红十字会、县新华书店。负责分管单位的安全生产和信访稳定工作,为分管单位的安全生产和信访稳定工作县人民政府第一责任人。
副县长 曾 艺
负责内外贸易、招商引资、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旅游、科技(地震、知识产权)、粮食、盐业、石油、烟草、外事侨务、台湾事务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商务局、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县旅游局、县科技局、白水洞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县市管中心、县粮食局、县外侨办。
联系县台办、县工商联、县科协、县盐业公司、中石化湖南新邵县分公司、中石油湖南新邵片区、县烟草公司。负责分管单位的安全生产和信访稳定工作,为分管单位的安全生产和信访稳定工作县人民政府第一责任人。
副县长 李繁荣
负责农业、农村、林业、扶贫、水利、农业综合开发、移民、供销、防汛抗旱、森林防火、气象等工作。
分管岳坪峰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森林公安局、县扶贫办、县水利局、县移民局、县供销社、县农业综合开发办、筱溪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县农村经营服务站、县畜牧水产局、县农机局。
联系县气象局。负责分管单位的安全生产和信访稳定工作,为分管单位的安全生产和信访稳定工作县人民政府第一责任人。
副县长 汤先梧
负责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住房和城乡建设、城乡规划、城市管理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县规划局、县城管局、县土地房屋征收局、县环保局、沪昆高铁邵阳北站站前开发管理办公室(邵阳高铁新城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负责分管单位的安全生产和信访稳定工作,为分管单位的安全生产和信访稳定工作县人民政府第一责任人。
副县长(挂职) 哈斯巴根
负责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和扶贫攻坚工作。协助副县长李繁荣负责脱贫攻坚工作。
副县长 刘山鸣
负责产业园区建设(一区四园)、经济和信息化、交通运输、电力、邮政、通信、民政、老龄、兵役等方面工作。协助常务副县长杨肇晖负责企业改制、安全生产等工作。
分管县经开区管委会、县经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民政局、县残联、雀塘综合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县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所、县公路局、新田铺超限检测站。
联系驻县部队、县供电公司、县邮政分公司、县湘运公司、县移动公司、县电信公司、县联通公司。
负责分管单位的安全生产和信访稳定工作,为分管单位的安全生产和信访稳定工作县人民政府第一责任人。
副县长(挂职) 凌小红
协助常务副县长杨肇晖负责金融(投融资)工作。
白水洞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处长 黄富祥
协助副县长李繁荣工作。
正县级干部 周芙蓉
协助副县长金艳工作。
县政协原副主席 杨栋梁
协助副县长汤先梧工作。
副调研员 陈俊章
协助常务副县长杨肇晖工作。
副调研员 周吉富
协助副县长汤先梧工作。
副县级干部 周殿期
协助副县长刘山鸣工作。
副县级干部 李传湘
协助副县长曾艺工作。
副县级干部、县公安局政委 申智军
协助副县长戴哲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