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办函〔2018〕4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县经开区管委会,白水洞风景名胜区管理处:
为进一步发挥金融对脱贫攻坚的支撑作用,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做好2018年度全县扶贫小额信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思路
今年工作突出抓好两个方面:一是稳增长、促平衡。2018年是扶贫小额信贷“稳定发展年”,要力争实现全县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累计获贷率达到40%的目标。二是保安全、有效益。2018年是扶贫小额信贷“安全效益创建年”,要继续按照“扩面、提质、增量、高效、安全”的总体发展方针,一手抓规范发展,把金融风险防控摆在突出位置,确保信贷资金安全;一手抓效益提升,把贫困户是否有效受益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确保贫困户贷得到、用得好、还得上、逐步富。
二、工作重点和要求
(一)精准分类施策,全面推进工作。贫困户累计获贷率在40%以上的乡镇,要把规范管理和贷款安全作为工作重点,确保不出现重大金融风险。同时,抓好新增贷款发放,争取贷款投放总量和贫困户累计获贷率有新进展。贫困户累计获贷率低于40%的乡镇,要继续把扩面、增量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力争新增贷款投放量和贫困户获贷率有大幅提升。同时,抓好信贷风险防范,确保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加大贷款投放,提高资金效益。一是做好评级授信。评级授信是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的基础,要严格按照流程和要求,审慎核定信用评级和授信总额,筑牢风险防范第一道“防火墙”;要充分运用好评级授信结果,避免高授信低放贷和超过授信额度放贷;要建立评级授信动态调整机制,及时对新纳入建档立卡系统的贫困户开展评级授信,并根据贷款回收情况适时调整信用等级和授信额度。二是规范贷款发放。严格执行中央和省扶贫小额信贷相关政策,贷款发放过程要符合法律法规和信贷管理规定,借款合同要明确贷款资金用途,小额信贷只能用于建档立卡农户自身发展产业(种、养、光伏发电等产业),增加收入,不能用于建房、理财、购置家庭用品等非生产性支出,坚持户借、户用、户还,切实防范冒名借款、违规用款等,同时停止分贷统还模式。三是深化产融结合。扶贫小额信贷是为产业发展服务的。各乡镇要加大扶贫优势产业的培育力度,坚持“四跟四走”产业扶贫路子,使贫困户深度融入产业,最大限度地释放信贷需求。要不断创新融合发展模式,采取“以社带户、以企带村”的方式,组织贫困户参与本地扶贫特色优势产业建设,拓宽贫困户获取贷款的途径。一方面,继续探索完善由贫困户建设和经营产业基地,合作社提供技术指导和管理服务,企业+电商负责产品销售的帮扶机制,通过打通上下游产业链,让贫困户成为产业发展的生产主体和受益主体;另一方面,在确保贫困户是借款、使用和还款主体的前提下,将信贷资金、土地资源等生产要素进行整合,与企业或能人合伙发展产业,实现抱团发展。四是加大推进力度。今年,全县扶贫小额信贷仍有较大发展空间,但也面临着新的要求。如,不再下达年度指导计划、全面停止分贷统还业务等。各乡镇要认清形势,把握重点,把扶贫小额信贷牢牢抓在手上,做到思想上不松懈、工作标准不降、工作力度不减。要以问题为导向,加强工作研究,积极想办法、谋对策,推动工作上新台阶。五是严格规范贴息。继续实行按季贴息、先结后贴、打卡到户,进一步简化小额信贷贴息流程(详见附件2);严格贴息审核,对2018年以前清除的农户已经贷款的,最高贴息一年;按时上报贴息相关表格,每个季度最后一个月月底前,各贷款行提供本季度贫困农户小额信贷结息花名册(附件3)、贫困农户小额信贷利息清单(需银行经办人签字并加盖银行公章)给乡镇扶贫办,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各乡镇上报《新邵县小额信贷财政扶贫贴息资金到户名册表》(附件4)和《新邵县小额信贷财政扶贫贴息资金申报表》(附件5)纸质档和电子档及贫困农户小额信贷利息清单到县扶贫办。
(三)防范化解风险,守住安全底线。一是着力防范风险。要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放贷银行要履行好扶贫小额信贷投放的主体责任,在风险可控和商业可持续前提下,加大扶贫小额信贷的投放力度;扶贫部门要加强对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的组织协调、咨询指导等工作,推动完善风险补偿机制、配合做好贷款贴息、加强风险管理等;乡镇要做好项目管理服务工作,驻村工作队、村两委和结对帮扶责任人要全程参与,贷前开展政策宣传、评级授信、产业规划,贷中监督贷款使用,贷后帮助落实贷款回收。要加强资金项目监管,对于贫困户自主贷款,要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和产业项目进行双调查,定期对借款人生活和产业经营情况进行监测分析,对可能影响贷款安全的不利情形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二是及时化解风险。要强化风险实时监测,充分利用协同子系统实时监测贷款发放、还款、逾期等情况,建立风险预判和预警机制,通过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整合县金融办、纪委监察委、公安局、发改局、财政局、审计局、扶贫办、农商行等部门力量,拓宽监测范围、加大监测力度,动态掌握辖区内不良贷款额度、分布、成因等,切实提高各类风险的识别和预判水平。要分类妥善处置风险,要建立风险补偿金管理使用机制,按规定程序及时启动风险补偿,并在“互联网+监督”平台进行公示。要准确把握和运用无还本续贷政策,对于贷款到期仍有用款需求的贫困户,支持银行提前介入贷款调查和评审。脱贫攻坚期内,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可以无须偿还本金,办理续贷业务,但决不能一续了之,用续贷掩盖贷款风险,贻误风险化解和处置时机。要加大不良贷款追偿力度,对故意套取信贷资金、不按合同实施产业项目、恶意逃债的个人和企业严厉追责,培育良好金融环境。
三、工作考核
2018年的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继续作为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指标。考核依据为2018年度各乡镇、银行各分行或代办点的扶贫小额信贷覆盖面(新增贷款户数),考核内容主要是当年新增贷款户数、贫困农户贷款获得率以及不良贷款发生率、金融数据报送情况和专项督查情况,实行综合评估打分。
(一)各银行应在本通知下发后5个工作日内将本行计划任务数及时分解到各支行或代办点并报送县扶贫办。县扶贫办会同县金融办每半年将会对小额信贷工作进行考核,两次考核平均分值为该项工作全年的得分。
(二)县财政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新政函〔2017〕95号文件确定的标准,对相关单位给予奖励。
新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