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发〔2018〕2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局、各直属机构:
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厘清部门权力范围,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根据中央、省、市有关工作要求,对照《湖南省权力清单事项通用目录库》,结合新邵实际,县审改办依法对县政府各部门权力清单进行了调整,并经县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现将2018年县政府各部门的行政权力清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县政府各部门行政权力清单调整的主要依据
(一)对照《湖南省权力清单事项通用目录库》,根据2016年我县权力清单及2017年动态调整的情况,全面查缺、补漏、纠错。
(二)立足依法行政,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情况调整权力清单。
(三)落实上级关于简政放权的要求,做好取消与承接相关行政权力事项工作。
二、2018年县政府各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基本情况
2018年县政府各部门的权力清单比对梳理情况如下:引用2149项,删减330项,补报682项,共计行政权力事项共2831项,其中行政许可166项、行政处罚1848项、行政强制119项、行政征收25项、行政给付26项、行政确认55项、行政奖励27项、行政检查273项、行政裁决6项、其他行政权力283项、审核转报3项。另新增82项,已上报省审改办,待批准后予以公布。
三、工作要求
各部门要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 继续对权力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上级机关工作要求以及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情况及时调整完善权力清单,向县审改办提出申请,由县审改办按程序报县政府审定。2018年权力清单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布,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新邵县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