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办发〔2021〕1号
新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湘政办发〔2020〕40号)和《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邵政办发〔2020〕15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做好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以下简称普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总体目标与主要任务
(一)总体目标。通过开展普查,摸清全县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本地区抗灾能力,客观认识全县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平,为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切实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
(二)主要任务。开展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等风险要素全面调查;开展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查明区域抗灾能力,建立分类型、分区域的全县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数据库;开展灾害风险评估,根据应用需要编制自然灾害系列风险图,修订主要灾种区划,编制综合风险区划和灾害综合防治区划。
二、普查对象和内容
普查对象包括与自然灾害相关的自然和人文地理要素,县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重点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部分居民等。普查覆盖全县各乡镇。
普查内容包括主要自然灾害致灾调查与评估,人口、房屋、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系统、三次产业、资源和环境等承灾体调查与评估,历史灾害调查与评估,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与评估,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主要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以及灾害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
三、普查时间安排
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2月31日。
(一)普查前期准备阶段(2020年):建立各级普查工作机制,落实普查人员和队伍,开展普查培训,组织开展普查前期准备工作。
(二)全面普查阶段(2021-2022年):组织开展自然灾害风险调查、隐患排查和灾害风险隐患评估,汇总普查成果,编制灾害风险区划图、重点隐患分布图、灾害风险综合防治区划图等图件以及成果运用。
四、普查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实施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是习近平总书记出题、部署、推动的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重点工程之一,是提高我县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和防治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全县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普查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扎实做好普查各项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本次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协同任务重、工作难度大。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新邵县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负责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主要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普查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审批。各普查责任单位和各乡镇要根据方案要求成立相应的专门工作班子,明确联络员。领导小组属于阶段性工作机制,不属于新设立的议事机构,任务完成后即撤销。
(三)周密部署实施。普查工作按照“全县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各地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各乡镇、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工作。县应急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国家、省级、市级普查总体方案和实施方案,结合本县工作实际,制定县级普查任务实施细则,依照国家制定的普查技术标准规范,做好技术指导、业务培训、质量控制、信息汇总和分析评估等工作,充分利用专业第三方力量和已有信息资源,建设我县自然灾害风险基础数据库,形成全县普查系列成果。
(四)落实经费保障。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县直单位要保障本次普查办公地点、交通工具等工作条件,普查队伍人员酬劳和补贴(不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普查设施设备购置等所需经费由县财政统一保障到位。
(五)强化质量保证。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县直单位对本地区、本行业普查成果质量负责,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有关规定和本次普查的具体要求,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数据,按时填报普查表,确保数据完整、真实、可靠。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普查结果要逐级上报,逐级审核,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对外发布。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涉密资料和数据,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六)广泛宣传动员。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制定普查宣传方案,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媒体,广泛深入宣传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和要求,为开展普查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附件:新邵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新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19日
附件
新邵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
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陈历贤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杨肇晖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常
务副组长)
戴哲建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李繁荣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刘山鸣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何 枫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岳小波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彭 利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刘学平 县政府办副主任
尹德平 县政府办副主任
危未然 县政府办副主任
罗成良 县政府办副主任
杨朗秋 县政府办副主任
邓欣欣 县政府办副主任
钟 晖 县政府办副主任
肖山河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排第一)
肖 勇 县人民武装部副部长
肖飞球 县委统战部副部长、县民宗局局长
周少涛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卢细誉 县财政局局长
谢国强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李碧泉 县教育局局长
王图强 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局长
罗 静 县民政局局长
乔育云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张 烨 市生态环境局新邵分局局长
周湘平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蒋文华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若璐 县水利局局长
李岳成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蒋命贤 县商务局局长
李红坤 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局长
罗春宜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翟孝奇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刘抗震 县委编办主任
何效周 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长
戴新民 县林业局局长
唐艳梅 县统计局局长
刘前初 县气象局局长
赵红专 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曾跃祥 县消防救援大队教导员
陈 信 县档案馆馆长
雷亮华 县金融服务中心主任
羊峰玥 国网新邵供电公司总经理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
新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