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办函〔2020〕74号
新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发〔2019〕10号)、《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邵市政办函〔2019〕58号)等文件要求,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行抽查事项清单管理。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互联网+监管”系统监管事项目录清单梳理标准,在省市级部门监管事项清单的基础上,确定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实施主体、检查内容、检查方式、参与部门等。省市级部门尚未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各有关部门要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部门权力清单,建立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实际实施动态管理,并及时通过相关网站和平台向社会公布。
二、建立健全随机抽查“两库”。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和职责分工,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依托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通过分类标注、批量导入等方式建立与部门职责相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检查对象名录库既可以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也可以包括产品、项目、行为等。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应包括所有相关的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和从事日常监管工作的人员,并按照执法资质、业务专长进行分类标注,提高抽查检查专业性。对特定领域的抽查,可在满足执法检查人数要求的基础上,吸收检测机构、科研院所和专家学者等参与,通过听取专家咨询意见等方式辅助抽查,满足专业性抽查需要。
三、统筹制定抽查计划。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辖区本部门实际,于每年1月底前统筹制定本地区部门联合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并报县市场监管部门备案。年度抽查工作计划要科学确定部门联合抽查的事项和发起、参与部门,重点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部门优先作为发起部门,对相关重点检查事项实施综合监管。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可根据工作实际动态调整,调整时间为每个季度的最后一个星期。
各有关部门应于每年12月底前,向本级市场监管部门报送本部门下年度发起或参与部门联合抽查的工作计划。
四、科学实施抽查检查。各有关部门根据年度抽查工作计划,通过公开、公正的方式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并根据实际情况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检查可以根据监管实际情况采取实地核查、书面检查、网络监测、委托专业机构检查等方式,或者依法采用相关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
推进部门联合抽查常态化,联合抽查工作既可以由一个部门结合本部门“双随机”监管事项牵头发起,其他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开展;也可以按照行业分类、部门分工由相关部门共同确定联合抽查的行业领域,开展联合检查。各级各有关部门可结合工作实际,探索实施更多行业领域的跨部门联合抽查,通过“进一次门,查多项事”,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
五、强化抽查检查结果公示运用。各有关部门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在抽查任务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检查结果录入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加大惩处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要实现抽查检查结果政府部门间互认,促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有效衔接,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依法实施联合惩戒,形成有力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自觉性。
六、做好个案处理和专项检查工作。各有关部门在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同时,对通过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发现的违法违规个案线索,要及时进行检查、处置;需要立案查处的,要按照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进行调查处理。要坚持问题导向,对通过上述渠道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市场秩序存在的突出风险,要通过双随机抽查等方式,对所涉抽查事项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检查,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抽查行业、抽查区域、抽查比例,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对无证无照经营,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等规定予以查处。
七、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为召集人,县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为副召集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发改委、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商务局、县税务局、县统计局、县教育局、市生态环境局新邵分局、县科工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卫健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县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等单位相关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八、强化激励担当严格责任落实。县政府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情况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加强督查督导,对未履行、不当履行、违法履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职责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凡严格依据抽查事项清单和相关工作制度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对象未被抽到或抽到时未查出问题,只要执法检查人员不存在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情形的,免于追究相关责任。
新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