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发〔2020〕3号
新邵县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新邵县2019年健康扶贫工程调整方案》部分政策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新邵经济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部,严塘镇白水洞服务中心,县政府各局、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精准对标对表国家卫健委、国家医保局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与健康扶贫系列政策,贯彻落实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脱贫攻坚与健康扶贫系列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全县精准扶贫工作,助力脱贫攻坚,有效遏制“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根据上级文件和国家、省市督查评估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对《新邵县2019年健康扶贫工程调整方案》部分政策予以调整,现将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调整
(一)调整大病保险报销政策
为提高贫困人口受益水平,助力脱贫攻坚,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困人员、城乡低保对象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具体报销比例为:3万元(含)以下部分报销65%,3万元以上至8万元(含)部分报销70%,8万元以上至15万元(含)部分报销80%,15万元以上部分报销90%。全面取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保险封顶线。
(二)增加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病种
根据湘卫函〔2019〕334号关于转发《国家卫健委关于做好2019年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在2018年省卫生健康委、省民政厅、省扶贫办、省医保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的通知》(湘卫医发〔2018〕13号)明确的27种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病种基础上,新增加脑卒中、慢性阻塞性肺气肿2个救治病种。新增后我县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病种总数为29个,具体包括:
1.原4类9种大病: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儿童急性淋巴细胞性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儿童先天性房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室间隔缺损;
2.2017年我省增加的5种大病:重性精神病、肺结核病、尘肺、艾滋病、晚期血吸虫病;
3.2018年新增13种大病:肺癌、肝癌、乳腺癌、宫颈癌、急性心肌梗死、白内障、神经母细胞瘤、儿童淋巴瘤、骨肉瘤、血友病、地中海贫血、唇腭裂、尿道下裂。
4.2019年新增2种大病:脑卒中、慢性阻塞性肺气肿。
此次新增的大病相关支付政策、救治流程、保障措施等按湘卫函〔2019〕334号文件执行。
(三)调整政府兜底保障报销政策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困人员因意外伤害住院的,政府不予兜底保障。
(四)其它政策
(1)严格执行分级诊疗政策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原则上在县域内就诊,因特殊情况需到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必须经县转诊办(县转诊办设县人民医院)严格审批同意后,方可转上级医院就诊,未办理转诊手续的按基本医疗报销政策执行。
(2)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县扶贫办、县民政局、县残联作为“四类人员”的主管部门,要及时将“四类人员”变更的信息数据提供给县医保局、县卫健局等相关部门,做到“四类人员”信息数据统一、准确、有效。
二、如遇上级健康扶贫政策调整,以上级调整后的政策为准。其他未调整的部分以《新邵县2019年健康扶贫工程实施方案》(新政发〔2019〕2号)为准。
三、政府兜底保障报销政策自2020年4月1日起执行,其余政策按上级要求时间执行。
新邵县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