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办函〔2020〕82号
新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有关部门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湘政发〔2020〕15号)、《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湘政发〔2020〕15号有关行政权力调整事项的通知》(邵市政办函〔2020〕55号)等文件精神,健全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动态管理机制,进一步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具体项目见附件)。
各相关单位应严格对照附件中的项目内容,调整落实到位。做好新增、取消、承接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及时调整行政权力清单,进一步细化措施,明确责任主体,优化工作方法,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做好跟踪督导工作,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新邵县2020年调整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
新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