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邵县“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方案》的通知
  • 来源:新邵县
  • 作者:新邵县
  • 更新时间: 2021-07-08 15:39
来源:新邵县 更新时间: 2021-07-08 15:39

新政办函〔202143

新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新邵县“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

行动“回头看”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新邵县“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新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77

新邵县“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

“回头看”工作方案

为认真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巩固三农治理成果,防止“大棚房”问题死灰复燃,根据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联合下发的《“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方案》(农农发〔20215号)要求,经县人民政府研究,20216月至8月,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为确保“回头看”取得实效,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制止耕地“非农化”的决策部署,坚持实事求是、问题导向,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全面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治台账,回头排查、回头整治、边排查边整治,巩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等三农治理成果,进一步健全完善常态长效监管机制,严防死灰复燃,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健康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打下坚实基础。

排查整治范围

“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重点聚焦三类问题:一是以设施农业为名占用耕地违法违规建设与农业发展无关的设施;二是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住宅、餐饮、娱乐等非农设施;三是农业大棚看护房建设面积严重超标准(参照《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

、主要任务

一)全面排查。一是对照“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问题台账,对排查清理发现的“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情况逐一核查是否整改到位、是否死灰复燃。二是对设施农业项目实施情况开展拉网式排查,实行网格化管理、责任到人,做到逢棚必查、不留死角。

二)坚决整治。根据排查结果,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区分类型,依法依规,整治整改。要区分情况,做过细工作,防止“一刀切”,认真整治整改到位。

三)严格执法惩治惩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对违法违规建设“大棚房”的责任主体,要依法依规从严查处。

四)严肃执纪问责。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在“回头看”中,发现存在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的公职人员,各乡镇、部门要主动向纪检监察部门移交,加强沟通协调,对涉嫌有内外勾结、搞利益交换和谋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五)尽快恢复耕地生产功能。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的“大棚房”等非农设施,清理整治后,要按照“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采取综合措施,尽快恢复农业生产。

、责任分工

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明确责任主体,逐级压实责任,切实把清理整治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取得实效。

(一)县级职责。根据省市方案要求,成立工作专班队伍,制定我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县人民政府承担实施专项行动的主体责任,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落实,做好进度安排、任务落地、资源调配、整治整改等工作,将清理整治任务和责任逐级落实到乡镇。

(二)乡镇职责。乡镇人民政府承担实施辖区内专项行动的主体责任,镇乡政府主要责任人是第一责任人成立行动清理领导小组及清查工作队伍,将清理整治任务和责任落实到村组,全面排查,信息报送,协助整治整改

部门协同。农业农村、自然资源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政府统一部署下,各尽其责、共同负责,加强配合、联合行动,落实执行行动各项措施。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6月中旬)。召开会议部署,明确目标任务,出台《新邵县“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方案》。

(二)全面排查(6月中旬—7月中旬)。一是对照20193月“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问题汇总表进行排查;二是对照自然资源部门提供的设施农用地图斑进行排查;三是按网格化模式开展拉网式排查。

(三)坚决整治(7月下旬—8月下旬)。各镇乡按照“回头看”工作方案和“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整改意见等要求,开展问题查处、整治整改和问责追责。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回头看”的重要性、复杂性、艰巨性,成立“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压实属地责任,切实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确保取得实效和农村稳定。

二)强化部门协作。县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参与“回头看”,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切实履行职责。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排查和整治贯穿“回头看”全过程,深入查、彻底查,做到不漏报、不少报、不瞒报。要把整治作为“回头看”的重点任务,倒排工期,挂牌督战,坚决整治,做到不拖延、不回避、不敷衍。要讲究方式方法,把握政策,区分情况,依法依规,严格标准,避免工作简单化、“一刀切”。

四)接受社会监督。在“回头看”期间,设立举报电话,建立举报制度,接受群众举报,接受舆论监督。

举报电话0739-3680531

附件1.“大棚房”问题“回头看”违规问题明细表

2.“大棚房”问题“回头看”违规问题汇总表


附件1

“大棚房”问题“回头看”违规问题明细表

        镇(乡):(盖章)                                             填表日期:2021

序号

项目主

体名称

建设

地点

用地总

面积

(亩)

其中违规

建设面积

(亩)

项目

负责人

联系方式

问题类型

(一、二、三)

违规问题分类(在对应类型处填“√”)

遗留未整改

到位问题

已整改到位改

扩建反弹问题

新建违规

问题

违规建设面积是指:超过标准的建设面积、硬化面积以及其他非农用途面积;

问题类型(一、二、三)详见方案第二部分回头看排查整治范围。


附件2

“大棚房”问题“回头看”违规问题汇总表

                                镇(乡):(盖章)

问题类型

核查项目主体总数(个)

其中“回头看”发现问题类型及数量

小计

遗留未整改到位问题

已整改到位改扩建反弹问题

新建违规问题

个数(个)

面积(亩)

个数(个)

面积(亩)

个数(个)

面积(亩)

个数(个)

面积(亩)

总计

核查项目主体总数是指:按照规定要求应当备案的项目或经营者(一个公司或合作社有多个项目的,应分别计算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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