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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邵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
后续实施方案
新电商领〔2019〕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务院县扶贫办综合司关于开展2017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17〕30号)、《湖南省商务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16年和2017年度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湘商建〔2017〕30号)、《湖南省商务厅关于开展2017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湘商建〔2019〕3号)和《湖南省财政厅关于预拨2019年第一批服务业发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及农商互联完善农产品供应链)专项资金通知》(湘财资环指〔2019〕14号)等文件要求,持续更好地推进我县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进度,进一步细化工作内容,促进我县农村电商快速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在前阶段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的坚实基础上,本着“巩固基础,做出成效,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以打造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升级版”为目标,充分发挥新邵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的服务职能,加大对县域内电商企业的孵化扶持,发挥县域内电子商务协会等行业协会的功能,营造良好的县域电商氛围;用好县级电商仓储中心,盘活县、乡、村三级电商服务站和物流体系,打通工业品下行和农产品上行的通道;开展新邵区域公用品牌的应用和传播工作,扩大新邵农特产品品牌影响力;引进各类电商平台聚焦农产品上行,举行各类农产品上行销售活动、产销对接活动,高标准、高要求、高质量地打造具有新邵特色的电商发展模式,将农村电商打造成为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成果,发展农村经济的新抓手、新引擎、新动力。
二、基本原则
(一)市场主导,政府扶持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突出企业主体地位,做好引导扶持,促进资源协作统筹,建立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营造平等参与、公平竞争的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活力。
(二)统筹规划,创新发展
将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纳入区域“十三五”发展规划和新型城镇化规划,作为农村发展的重要引擎和产业支撑,促进城乡互补、协调发展。以商业模式创新,推动管理创新和体制创新,不断改造传统商业的业务流程,提升农村流通现代化水平,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主动适应互联网经济发展要求,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充分利用当地现有资源,建立和完善农村电子商务资源互联互通与共享机制。
(三)实事求是,因地制宜
结合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文环境和自然资源等基础条件,认真研究分析,着眼长远,理性推进。注重发挥基层自主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因地而异,探索具有农村特点的电子商务发展路径和模式,改善农村民生条件,让广大农村群众逐步享受到与城市居民一样的公共服务。
(四)以点带面,重点突破
围绕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关键问题和环节,紧密结合当地的产业特色和地域优势,集中力量解决物流、人才、金融服务等问题,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升示范效应,形成推广机制。
三、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通过重点依托省内外大型平台、大型龙头企业、电商企业等推进电商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重点建设新邵县优势农产品电子商务体系,进一步建立完善农村服务电子商务物流配送及综合服务网络、农产品上行、工业品下行等,扩大农村电子商务应用领域、提高应用能力、改善发展环境,助推农村电商在便利农民生产生活、助力扶贫攻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等方面取得明显效果。着重宣传发展新邵本县公用品牌“新邵资味”,以“新邵资味”为公用品牌推广农产品上行、带动当地龙头企业电商化,培育当地企业为省级电商培育、示范企业,加强电商知识培训及实际应用,带动就业,加强发展省厅推广的“扶贫小店”,加强电商服务站的生存和服务能力,完善县镇村三级物流,打通“最后一公里”,为农产品上行、工业品下行服务。
(二)具体目标
预计到2020年底,完成以下目标:
1、县、乡、村三级电商公共服务体系持续运营。依托新邵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和已建设的站点,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的职能,为全县电商企业、农特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电商从业人员赋能,促进我县农村电子商务的发展。开展乡镇、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的运营工作,对接各类资源,促进工业品下行和农产品上行,确保我县电商公共服务体系能可持续运营。
2、农产品上行体系可持续建设。在已有区域公用品牌“新邵资味”的基础上,开展区域公用品牌的应用和传播工作,扩大新邵农特产品的品牌力度。鼓励企业开展“三品一标”认证工作。引进各类资源,通过举办产销对接会、线上线下销售活动,建设新邵农产品的上行通道。
3、县、乡、村三级电商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及运营。利用已建设的县级物流仓配中心,整合县域内快递资源,打通农村电商物流“最后一公里”的难题,实现农产品上行物流成本明显降低,物流配送时间明显缩短,农村物流形成可持续发展。
4、新邵县电商人才培育。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制定科学的人才培训计划,启动新邵电商人才“百名精英”培训计划以及“十大网红” 打造计划,为新邵培育一批专业的电商人才。
四、实施内容
本期到位资金500万,主要用于支持以下几个方面:
(一)县、乡、村三级电商公共服务体系运营
1、新邵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持续运营
依托新邵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已有资源,重新规划布局,设立综合服务区、企业办公区、创业孵化区、农特产品O2O展销馆、培训区、摄影棚、网货直播中心等功能分区,引进专业团队,开展新邵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运营工作,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的服务职能。
工作目标:
(1)完善电商公共服务中心的管理制度,制定企业入驻标准,多渠道引进各类电商企业或者创业人员入驻,并对其开展电商业务指导;
(2)为县内企业、网商、服务商开展电子商务业务提供政务咨询、产品展销、技术支持、营销策划、电商培训、企业办公、创业孵化、金融结算、数据统计、管理咨询等基础性服务;
(3)为入驻公共服务中心的企业和个人提供包装设计、产品拍摄、图片处理、网络营销、品牌注册、平台对接、创业培训、系统运维、店铺管理、运营指导等增值性服务;
(4)完善创业孵化制度,出台电商创业鼓励政策,与电商人才培训相结合,针对创业人员协助制定创业计划,建立创业孵化档案并持续跟踪服务,为电商创业人员引进各类资源,孵化一批电商创业人员;
(5)运营团队引进外部资源,通过举办培训,沙龙活动等形式,为入驻企业提供运营思路,营造良好的电商氛围;
(6)对公共服务中心农特产品O2O展销馆开展运营,通过线上线下的活动促进O2O展销中心的产品销售;
(7)持续运营新邵县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平台,及时发布新邵电商相关信息,宣传新邵电子商务进农村取得的成效;
(8)设立站点网货服务中心,为有条件的服务站点、农特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个人提供农产品网货化打造服务;
(9)公共服务中心对接今日头条、抖音等直播、短视频平台合作,与新邵电商人才培训相结合,建设新邵网红培育服务中心,利用好网货直播中心等直播设备,培育一批带货网红,促进新邵电商发展及产品销售;
(10)充分发挥新邵电商协会的职能,出台相关政策,支持电商协会成员单位参与到电商扶贫、消费扶贫等活动中来,策划举办协会集体活动,增强协会凝聚力。
工作成效:
序号 |
验收指标 |
1 |
引进5家以上企业入驻公共服务中心,深度孵化扶持本地企业2家以上 |
2 |
为县内电商产业链企业提供各类服务不少于100次 |
3 |
孵化电商创业人员100人以上 |
4 |
举办不少于4场针对电商公共服务中心企业的培训或者沙龙活动 |
5 |
O2O展销馆举办至少3次线上线下销售活动 |
6 |
站点网货服务中心为至少8家站点提供网货化打造服务 |
7 |
组织电商协会每季度举办1次集体活动 |
8 |
微信公众号每月至少传播4篇电商发展相关内容 |
资金安排:中央财政项目资金80万元。
牵头单位:县商务局。
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扶贫办、县人社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团县委、本项目涉及企业。
2、乡镇、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持续运营
以行政村为单位,按照“合理规划、不重复建设”的原则,对已建设的行政村进行调研和回访,建立淘汰机制,对不合格的站点进行整改,增加服务内容,加强站点经营业主的培训指导,为农村居民提供代购代销、产品收集、包裹寄递、代收代缴、政务服务、小额取现等服务。充分结合我县特色农产品产业资源,依据地域分布情况,重点打造一批农产品网销特色站点。对站点负责人进行“扶贫小店”的强化培训。重点扶持贫困村站点提升站点经营能力和销售业绩,提升扶贫站点农产品网销能力,整合政策和业务资源,实现电商服务站、助农取款服务站、金融扶贫工作站“三站融合”。
工作目标:
(1)加强对站点的管理,制定站点末位淘汰机制,按月份进行考核,举办站点销售评比等活动,促进站点销售;
(2)建立站点网货化服务机制,对有条件的站点进行网货化打造,对网货化打造的站点,配备真空打包机等必要的设施设备,并对其进行销售指导服务,打造一批农产品上行示范站点;
(3)推动服务站点与物流点的融合,引进或和已有的社区团购企业合作,通过培训,将站长培育成团购团长,联动农村物流点促进站点可持续运营;
(4)对接各类资源,扩展旅游业务、保险业务、农资销售等业务,与蚂蚁金服等金融业务合作,推进金融业务发展,拓宽服务站点的经营范围;
(5)通过筛选考察,选择有发展前景的服务站点进行扶持,打造一批示范服务站点,并通过示范服务站点带动整个电商服务站的发展;
(6)结合乡村旅游点,升级旅游景点服务站为旅游产品体验馆,选取当地特色产品打造旅游产品,助推旅游产品线上线下销售;
(7)通过与益农合作社等村级服务站功能的整合,扩大服务站的业务板块。
工作成效:打造至少50个电子商务服务示范站点。
资金安排:中央财政项目资金60万元。
牵头单位:县商务局。
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扶贫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文旅广体局、三大电信运营商、电力公司、各金融机构、本项目涉及企业。
(二)农产品上行体系建设
在新邵已有的农产品资源库、品牌建设基础上,积极开展农产品上行体系建设。利用已建设好的农产品品控管理体系,加强我县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前端品控管理。积极推动我县农特产品“三品一标”认证。打造好“新邵资味”的公用区域品牌,整合吸纳全县优质农产品,集中新邵县内龙头企业,公用品牌和企业品牌相结合的形式展示新邵公用品牌“新邵资味”,并发动全县力量推广。开展农产品营销活动,与本县消费扶贫相结合,通过举办产销对接、线上线下销售活动、打造农旅产品等方式,助推新邵农产品上行。
工作目标:
1、完善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
利用已建设好的农产品品控管理体系,加强我县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前端品控管理。积极推动我县农特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出台相关政策,对于申请“三品一标”成功的企业,给予适当奖励。利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及检测设备,加强农产品在种植、加工、包装、检测、运输、销售等关键环节的品质管控。
工作成效
序号 |
验收指标 |
1 |
输出6款产品的标准化供应链方案,并指导不低于12家企业应用 |
2 |
为至少10家企业提供“三品一标”申请协助服务 |
3 |
对5家以上申请“三品一标”成功的企业予以资金奖励 |
4 |
建立新邵农产品档案手册 |
资金安排:中央财政项目资金20万元。
牵头单位:县商务局。
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本项目涉及企业。
2、开展区域公用品牌应用和传播工作
开展区域公用品牌应用和传播工作,在新邵已有区域公用品牌“新邵资味”的基础上开展区域公用品牌的应用和传播,发掘适合网销产品企业应用区域公用品牌,成立宣传团队利用微信公众号、抖音、头条号、各大网络平台、各大新闻电视台、线下媒体等对新邵区域公用品牌进行传播,举办各种区域公用品牌宣传活动,联合新邵电商协会,举办“新邵资味”农特产品短视频创意大赛等活动,扩大区域公用品牌的影响力,助推新邵农产品上行。
工作成效:
序号 |
实施内容 |
内容详情 |
验收指标 |
1 |
品牌应用 |
“新邵资味”品牌应用企业 |
12家以上 |
3 |
品牌传播 |
自媒体图文传播 |
50篇 |
4 |
品牌精品视频制作并传播 |
10条 |
|
5 |
自媒体话题传播 |
2个 |
|
6 |
“新邵资味”短视频创意大赛 |
1场 |
|
7 |
包装设计 |
提供产品品牌包装设计方案 |
4款 |
8 |
品牌VI手册 |
新邵资味品牌VI手册 |
1套 |
资金安排:中央财政项目资金70万元。
牵头单位:县商务局。
配合单位:本项目涉及企业。
3、开展各类农产品上行服务
(1)开展各类农产品上行营销活动,引进各大线上平台资源,引导新邵农特产品入驻各大线上销售平台,组织适合网销的农产品开展线上直播、字节跳动扶贫等线上活动,组织本地优秀农特产品参加各类农业博览会,举办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营销活动,拓宽新邵农特产品的销路;
(2)探索“农旅+电商”的新型电商模式,科学规划新邵旅游精品路线,并与各大旅游出行平台如携程网、途牛、蜂窝网、飞猪等进行对接合作,推介新邵旅游资源;
(3)策划举办各种主题的农旅融合活动,比如民俗表演、果蔬采摘、旅游节庆、非遗传承等,策划包装适合携带的农旅产品,全面满足游客需求,助推新邵优质农产品上行;
(4)选取有条件的旅游点,升级改造电商服务站点,建设旅游产品O2O馆,借助旅游资源拉动农特产品销售,帮助农民脱贫致富;
(5)开展农产品营销类的专题培训,针对各产品特色,为本县的农特产品生产企业提供有价值的营销思路;
(6)通过举办产销对接活动,参加各类农博会等形式,扩大新邵农特产品的销路和品牌影响力;
(7)在新邵电商创业街建设电商扶贫馆,与本县消费扶贫相关政策相结合,联合公共服务中心农特产品O2O展销馆通过举办各类消费扶贫活动,促进新邵扶贫农产品销售,扩大“新邵资味”品牌知名度。
工作成效:
序号 |
验收指标 |
1 |
举办3场线上产销对接活动,举办2场线上电商扶贫活动 |
2 |
组织新邵农特产品参加3次以上省级农产品博览展销会 |
3 |
在新邵县内组织开展5次农特产品消费扶贫展销会 |
4 |
组织不少于20家采购商,举办1场产销对接活动 |
5 |
建设1家电商扶贫馆,并举办各类消费扶贫活动 |
6 |
升级改造3家电商服务站点建设为旅游产品O2O馆 |
7 |
举办至少5场农产品营销为主题的培训 |
资金安排:中央财政项目资金90万元。
牵头单位:县商务局。
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广体局、本项目涉及企业。
(三)县、乡、村三级电商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及运营
通过“统仓管理、共同配送”模式,建成一张全面覆盖新邵城乡的物流共同配送网络、不断提高运行效率、降低物流成本,有效破除制约农村电商发展“最后一公里”瓶颈问题。利用好县域仓储中心,整合县域物流企业,以县级公共服务中心、县域仓储为中心、镇、村级服务站为前置物流点,形成以点带面的物流新格局。对积极的镇村级网点进行物流电动三轮车的补贴增强服务站的功能的同时“打通最后一公里”。通过资源共享,合理规划、统筹安排农村物流配送线路、时间、站点、价格等,形成完善的农村物流解决方案,提高配送时效,降低物流成本。
工作目标:
(1)整合县域内已有快递资源,与电商服务站相结合,在各电商服务站设立快递揽投点,做到下乡镇快递进行统一配送;
(2)科学规划农村物流下乡配送路线,整合下乡物流车辆,出台相关政策,对于有县城到乡镇的物流配送车辆,各乡镇到村的物流配送车辆,进行统一的广告装饰,并给予一定的支持,提升物流配送时效,降低物流成本;
(3)搭建完善的物流运营服务体系,为电商产业链企业提供运行指导服务,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降低物流成本;
(4)完成物流信息化服务并与公共服务中心系统进行对接。
工作成效:
序号 |
验收指标 |
1 |
乡镇物流站点覆盖80%以上,且为所有村级电商服务站提供服务,实现资源共享 |
2 |
县到乡镇每天配送一次,48小时内到达村级站点 |
3 |
物流配送成本在现有基础上下降10% |
4 |
物流信息系统与公共服务中心实现信息对接 |
资金安排:中央财政项目资金100万元。
牵头单位:县商务局。
配合单位:物流快递企业。
(四)新邵县电商人才培育
利用县里召开重要会议、人员集中的时机以及通过下乡镇等方式,对全县广大群众进行普及培训,把电商的氛围营造起来,把各乡镇的电商产业信息收集上来,让新邵人充分了解新邵电商现状、电商体系、电商政策等,以及大家如何参与、如何利用电商体系等,更方便生产生活,重点是如何网上开店,通过电商平台为扶贫、帮贫出力。或者对特定人群集中的地区,进行目的明确、效果明显的培训。
依托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对新邵物流、电商服务站点、电商创业人员、传统企业电商从业人员等,进行产品运营技术、短视频制作、微商营销、电商直播等专业技术培训,促进广大电商从业者的专业技术水平。
利用线上培训系统,对电商从业人员、有志于转型的传统企业从业人员等,进行运营技术、开店、推广、直播等专业技术视频培训,并放置在微信公众号上,供所有人随时观看。
启动新邵电商人才“百名精英”培训计划以及“十大网红”打造计划,为新邵培育一批专业的电商人才。
工作目标:
(1)依托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引进专业的培训师资队伍,制定完备的培训计划和课程规划,面向政府、企业、农民开展分类、分层、分批的电子商务公开、免费培训。
(2)开展电商进阶培训,实施新邵电商人才“百名精英”培训计划,通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电商培训班,孵化百名新邵电商精英;
(3)开展新邵“十大网红”打造计划,发掘有潜力的直播人才,通过与抖音、快手等直播和短视频平台合作,培育一批电商网红,并联合新邵电商协会举办新邵“十大网红”评选活动;
(4)建立线上电商学堂,开展线上培训,让广大群众从意识上转变观念,逐步形成电商人才带动、贫困户参与的电商生态环境,加大对各乡镇的培训力度。针对已培训人员跟踪服务,提供辅导、孵化等定向服务,促进培训转化,增强新邵县电商发展内生动力。
(5)建立培训后服务机制,针对已培训人员和传统企业做好跟踪服务,提供辅导、孵化等定向服务,详实记录培训对象和服务内容,并定期统计从业及创业人员运营情况。
工作成效:
序号 |
验收指标 |
1 |
累计培训3000人次以上,电商创业精英人才100人次以上,孵化网商10家以上 |
2 |
联合新邵电商协会,开展新邵“十大网红”评选活动,筛选培育电商达人5人以上 |
资金安排:中央财政项目资金80万元。
牵头单位:县商务局。
配合单位: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团县委、县妇联。
五、实施步骤
(一)项目启动阶段(2019年11月)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我县实际情况及时开展相关工作,有序推进实施。制定完善新邵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项目后续建设相关配套方案和扶持政策,完成新邵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后续建设的公开招投标采购流程,确定项目承办企业,完成本地农特产品产销情况的调研及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9年12月-2020年10月)
全面推进各项工作实施,确保项目在规定时限内保质保量完成。到2020年10月底,持续服务孵化新邵电商企业、农特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电商创业人员,为新邵农村电商发展营造良好的氛围。打通农产品上行和工业品下行的双向通道,因地制宜,打造一批优秀的电子商务服务站点。持续开展区域公用品牌的应用和传播工作,打造新邵农产品上行体系。打通农村电商“最后一公里”瓶颈,并形成可持续的新邵农村电商物流体系。
(三)验收总结阶段(2020年11月-2020年12月)
全面检查和验收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完成情况,组织开展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价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全面实现项目执行效果和示范目标,确保项目验收评估合格,总结我县农村电商经验模式并推广项目经验,促进我县农村电子商务工作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领导小组负责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全面推进电子商务在我县的深入发展,为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提供决策、保障和支持。县商务局负责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日常的组织协调、业务指导、项目管理、监督检查、考核验收等工作。各成员单位要相应成立工作小组,落实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强政策扶持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和我县制定的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安排使用专项资金,发挥好资金的导向作用,支持农村电商经营主体培育,鼓励本地农村电商特色品牌和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整合利用好财政资金,激励引导全县电商快速发展。
(三)强化制度管理
制定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资金管理制度、项目管理办法、考核标准及统计制度,加强对示范项目事中事后的监督检查。完善绩效考评制度,公开项目审批、评审、评估等环节的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切实担负责任,做好项目建设、运营状况等调查统计工作,定期上报项目进展情况,扎实推进,确保如期完成项目建设和财政资金安全。
(四)加大宣传力度
充分发挥地方主流媒体舆论导向作用,利用县政府公众信息网、社交媒体等宣传媒介,通过多渠道、广覆盖的梯度宣传,提升农村电子商务知识普及率,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不断扩大我县农村电子商务工作的影响力。
附件:1.新邵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后续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2.新邵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后续建设资金管理办法
3.新邵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后续建设资金分配表
新邵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11月15日
附件1:
新邵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
后续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后续建设工作的管理,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保证项目建设的真实准确、合理规范,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务院县扶贫办综合司关于开展2017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17〕30号)、《湖南省商务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16年和2017年度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湘商建〔2017〕30号)、《湖南省商务厅关于开展2017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湘商建〔2019〕3号)和《湖南省财政厅关于预拨2019年第一批服务业发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及农商互联完善农产品供应链)专项资金通知》(湘财资环指〔2019〕1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项目管理坚持节约、务实、高效的原则。
(一)节约原则:项目建设秉承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原则,对可利用现有资源改造提升的项目原则上应优先利用原有资源改造。
(二)务实原则:项目建设坚持务实原则,注重提升项目建设的实际效果,反对形式主义。
(三)高效原则:项目建设坚持高效原则,注重沟通、及时反馈,在项目节点时间内完成项目建设。
第三条 根据《新邵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后续实施方案》,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项目承办企业,并向社会公示。
第四条 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后续建设的统筹谋划、审批及管理。县商务局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工作,建立健全项目档案,对项目建设、验收、补助、公示等各环节的档案材料进行整理和归档,做到资料详实、手续齐备、程序合规。
第二章 项目管理
第五条 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项目进度管理,定期公示各项目进展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和要求、项目承办企业名称、扶持资金额度、完成时限、绩效目标等,督促项目承办企业按期完成工作。如未达到要求,要及时查找原因,责令承办企业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及时整改,确保如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对于项目建设进度严重滞后或不按标准建设的承办企业,要及时下达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到位者,将取消承办资格。
第六条 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项目运行管理,定期对承办企业的组织机制、人员管理、网上交易、物流配套、品牌培育、质量追溯、业务培训等方面进行检查,对于发生较大经营事故或质量事故、给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承办企业,情节严重的取消承办资格,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第七条 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项目绩效管理,严格测评承办企业的项目效果,对已达到建设要求的承办项目,及时组织财政、审计等部门进行验收、拨付资金;对尚未完全达到建设要求的承办项目要求其加大力度,延期验收;对明显达不到建设要求的承办项目督促其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或无整改的取消其承办资格。
第八条 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项目监督管理,严厉打击承办企业虚报、重复申请补助资金等行为,一旦发现,即刻追回资金并在政府网站上通报批评或撤销承办资格;严格数据上报流程,承办企业应按时按质上报相关数据,对不配合开展统计工作或存在虚假上报等情况的进行批评公示,并要求其限期整改。
第九条 项目承办企业根据项目实施方案,抓好项目实施,保证项目进度和质量,并按时申报验收。
第十条 项目承办企业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履行下列义务:
(一)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及时间节点,完成项目实施工作;
(二)保证项目经费专款专用和资金使用安全,不得蓄意骗取专项支持资金;
(三)按照县商务局要求如实填报项目进度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数据统计资料;
(四)接受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县内相关部门对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五)配合县商务局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对项目的调度、监督检查、验收评估、终期审计等工作;
(六)及时报告项目执行中出现的重大事项;
(七)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对于出现的问题或意见建议,应及时向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
(八)建立项目执行情况定期报告制度。定期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详细报告项目进度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绩效情况等。
第十一条 项目承办企业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专项资金等行为,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章 项目验收
第十二条 根据商务部、省商务厅关于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有关规定、验收办法、绩效考核标准、《新邵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后续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及县商务局与项目承办企业约定的合同内容等进行验收。
第十三条 项目建设完成后,由项目承办企业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受理验收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
第十四条 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验收工作方案,组织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或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验收工作。验收应做到每个项目逐一实地查验、核对验收材料及相关数据,并对验收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五条 完成项目验收工作后,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项目验收通过、重新复核或验收不通过文件,对于验收通过的项目进行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和意见反馈。对验收不通过的项目,限期要求整改,并及时组织复验。
第四章 资金监督
第十六条 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按照资金支持范围和标准推进具体项目的实施,确保中央财政资金专款专用。
第十七条 加强项目监督管理,确保项目质量。建立项目公示制度,向社会公开公布项目的建设方名称、资金支持等内容,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八条 经验收合格的项目需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至少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向项目承办单位拨付专项资金。
第十九条 经验收合格的项目,根据合同约定拨付资金,如项目未能如期通过验收,应追回已拨付资金。
第二十条 对骗取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等违法行为,一经查实,追回已拨付资金,并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追求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2:
新邵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
后续建设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确保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后续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规范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专项资金的管理,充分发挥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务院县扶贫办综合司关于开展2017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17〕30号)、《湖南省商务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16年和2017年度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湘商建〔2017〕30号)、《湖南省商务厅关于开展2017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湘商建〔2019〕3号)和《湖南省财政厅关于预拨2019年第一批服务业发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及农商互联完善农产品供应链)专项资金通知》(湘财资环指〔2019〕1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项目资金使用方向
第二条 专项资金使用支持对象为我县依照法定程序确定的项目建设运营企业,自愿申请参与示范工作相关项目建设,为示范项目做出较大贡献,并达到相应验收、奖励标准的其他企业及个人主体。
第三条 资金总额:新邵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后续建设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中央资金 500 万元。
第四条 资金使用方向:专项资金用于电子商务进农村重点项目。
(一)支持县、乡、村三级电商公共服务体系持续运营。
(二)支持农产品上行体系可持续建设。
(三)支持县、乡、村三级电商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及运营。
(四)支持新邵县电商人才培育。
专项资金不得用于网络交易平台、楼堂馆所建设、工作经费及购买流量等支出。
第五条 资金安排计划:
(一)县、乡、村三级电商公共服务体系运营,预算资金140万元。
1.新邵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持续运营,预算资金80万元,主要用于新邵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的管理运营,为全县电商产业链企业服务。
2.乡镇、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持续运营,预算资金60万元,对新邵已建设电商服务站进行持续运营,打造一批电商示范站点。
(二)农产品上行体系建设,预算资金180万元。
1.完善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预算资金20万元,主要用于推动我县农特产品“三品一标”认证、供应链体系打造,以及农产品资源库建设。
2.开展区域公用品牌应用和传播工作,预算资金70万元,主要用于新邵县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新邵资味”的应用和传播,扩大区域公用品牌的影响力。
3.开展各类农产品上行服务,预算资金90万元,主要用于举办农产品上行各类线上线下活动,农旅结合销售活动,电商扶贫活动,各类线上线下渠道对接等。
(三)县、乡、村三级电商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及运营,预算资金100万元,主要用于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的建设与运营,物流服务站点覆盖全县所有行政村,打通农村电商物流“最后一公里”。
(四)新邵县电商人才培育,预算资金80万元,培训电商人才3000人次,并培育100名电商创业精英等电商人才。
第三章 项目资金使用管理
第六条 资金管理: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专项资金的管理及使用,提出项目支持方向,组织项目申报、评审和验收,拨付相关项目资金,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确保专项资金安全有效。
第七条 资金拨付:根据项目建设实际情况,专项资金拨付分为分批拨付、验收拨付两种方式。由项目承接企业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向县商务局提出拨付书面申请,经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报县政府分管领导审批拨付。项目到期未完工的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原则上可延期三个月重新申请验收,由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由项目承接企业提出专项资金申请,审批拨付流程同上。
第八条 资金使用:项目承接企业收到专项支持资金后,应严格执行项目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书面材料,及时报告项目建设进度及资金使用情况。
第九条 资金监管:县商务局设立专户管理专项资金,由县财政局一次性拨付至专户。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对违反规定使用专项资金的项目承接企业,一经查实,将追回已拨付的款项。对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专项资金等行为,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条 本办法由新邵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3: 新邵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后续建设资金分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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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使用方向 |
项目分类 |
工作目标 |
工作成效 |
资金分配计划(万元) |
县、乡、村三级电商公共服务体系运营 |
新邵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运营 |
(1)完善电商公共服务中心的管理制度,引进各类电商企业或者创业人员入驻,并对其开展电商业务指导; |
(1)引进5家以上企业入驻公共服务中心,深度孵化扶持本地企业2家以上; (2)为县内电商产业链企业提供各类服务不少于100次; (3)孵化电商创业人员100人以上; (4)举办不少于4场针对电商公共服务中心企业的培训或者沙龙活动; (5)O2O展销馆举办至少3次线上线下销售活动; (6)站点网货服务中心为至少8家站点提供网货化打造服务; (7)组织电商协会每季度举办1次集体活动; (8)微信公众号每月至少传播4篇电商发展相关内容。 |
80 |
乡镇、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运营 |
(1)制定站点末位淘汰机制,对站点进行考核,举办站点销售活动; |
打造升级50个以上电商示范站点。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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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上行体系建设 |
完善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 |
(1)利用已建设好的农产品品控管理体系,加强我县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前端品控管理; (2)出台相关政策,对于申请“三品一标”成功的企业,给予适当奖励; (3)利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及检测设备,加强农产品在种植、加工、包装、检测、运输、销售等关键环节的品质管控。 |
(1)输出6款产品的标准化供应链方案,并指导不低于12家企业应用; (2)至少为10家企业提供“三品一标”申请协助服务; (3)对5家以上申请“三品一标”成功的企业予以资金奖励; (4)建立新邵农产品档案手册。 |
20 |
开展区域公用品牌应用和传播工作 |
(1)开展区域公用品牌传播和应用工作,在新邵已有区域公用品牌“新邵资味”的基础上开展区域公用品牌的宣传和应用,发掘适合网销产品企业应用区域公用品牌; (2)成立宣传团队利用微信公众号、抖音、头条号、各大网络平台、各大新闻电视台、线下媒体等对新邵区域公用品牌进行传播; (3)举办各种区域公用品牌宣传活动,线上线下销售传播活动,扩大区域公用品牌的影响力,助推新邵农产品上行。 |
(1)对12家以上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区域公用品牌“新邵资味”的应用; (2)自媒体品牌图文50篇以上; (3)精品短视频制作10条以上; (4)自媒体话题传播2次; (5)联合新邵电商协会,“新邵资味”短视频创意大赛1场。 (6)提供“新邵资味”品牌VI设计一套; (7)提供产品品牌包装设计方案4款。 |
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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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各类农产品营销活动 |
(1)开展各类农产品营销活动,引进各大线上平台资源,引导新邵农特产品入驻各大线上销售平台,建设新邵农特产品网上商城,组织适合网销的农产品开展线上直播、字节跳动扶贫等线上活动,组织本地优秀农特产品参加各类农业博览会,举办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营销活动,拓宽新邵农特产品的销路; |
(1)举办3场线上产销对接活动,举办2场线上电商扶贫活动; (2)组织新邵农特产品参加3次以上省级农产品博览展销会; (3)在新邵县内组织开展5次农特产品消费扶贫展销会; (4)组织20家采购商,举办1场产销对活动; (5)建设1家电商扶贫馆,并举办各类消费扶贫活动; (6)升级改造3家电商服务站点建设为旅游产品O2O馆; (7)举办至少5场农产品营销为主题的培训。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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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乡、村三级电商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及运营 |
打通农村电商“最后一公里瓶颈” |
(1)引导快递企业入驻农产品标准化中心,整合县域内已有快递资源,与电商服务站相结合,在各电商服务站设立快递揽投点,做到下乡镇快递进行统一配送; (3)搭建完善的物流运营服务体系,为电商产业链企业提供运行指导服务,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降低物流成本; (4)完成物流信息化服务并与公共服务中心系统进行对接。 |
(1)全县县域内物流配送网络要覆盖所有行政村; (2)县到乡镇每天配送一次,48小时内到达村级站点; (3)物流配送成本在现有基础上下降10%; (4)物流信息系统与公共服务中心实现信息对接。 |
100 |
新邵县电商人才培育体系 |
开展电商人才培训 |
(1)依托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引进专业的培训师资队伍,制定完备的培训计划和课程规划,面向政府、企业、农民开展分类、分层、分批的电子商务公开、免费培训。 |
(1)累计培训3000人次以上,电商创业精英人才100人次以上,孵化网商10家以上; (2)筛选培育电商达人5人以上,联合新邵电商协会,开展新邵“十大网红”评选活动。 |
80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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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
信息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