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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申报


   1、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报告表确有困难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报送延期申报报告及相关资料; 

   2、领取延期申报申请书一式两份,并按规定填报延期申报申请书,同时按规定预缴税款; 

   3、办税服务厅人员审核后,将相关资料移交征管部门;

   4、征管部门根据纳税人提交的资料层层上报审批,并将有关批复送达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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