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窗口:环保局
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 2、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登记表; 3、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专家评审意见; 4、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批准文件。
办理程序: 1、窗口受理; 2、审批; 3、由上级审批的按要求出具初审意见。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办理时限:报告书(表)5个工作日;登记表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