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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


   办理窗口:环保局

   申报材料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
   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报告(表)或登记卡 ;
   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调查)报告(表);
   4、试生产和环保设施试运行情况资料;
   5、建设单位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

   办理程序
   1、窗口受理;
   2、现场勘查;
   3、专家技术会审;
   4、验收批复;
   5、由上级审批的项目协助办理验收手续。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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