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窗口:环保局
申报材料: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 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报告(表)或登记卡 ; 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调查)报告(表); 4、试生产和环保设施试运行情况资料; 5、建设单位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
办理程序: 1、窗口受理; 2、现场勘查; 3、专家技术会审; 4、验收批复; 5、由上级审批的项目协助办理验收手续。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