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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发

 

   办理窗口:环保局

   申报材料 :
   1、申请报告;
   2、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
   3、《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条或者第六条规定条件的证明。

   办理程序
   1、窗口受理;
   2、现场勘查;
   3、根据需要征求相关部门和专家意见;
   4、核发经营许可证或签署审查意见。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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