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窗口:环保局
申报材料: 1、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和申请; 2、转移联单; 3、化学成份含量检测报告; 4、经营许可证; 5、运输资质证明。
办理程序: 1、窗口受理; 2、征得接受地环保部门的同意; 3、审批并通报运输沿途环保部门。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