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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作原料的废物进口审查


   办理部门:环保局

   申报材料
   1、进口废物申请书;
   2、进口废物作原料利用环境风险报告书(表)。

   办理程序
   1、窗口受理;
   2、初步审查;
   3、签署审查意见;
   4、上报省局。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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