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部门:环保局
申报材料: 1、进口废物申请书; 2、进口废物作原料利用环境风险报告书(表)。
办理程序: 1、窗口受理; 2、初步审查; 3、签署审查意见; 4、上报省局。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