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走进新邵
信息中心
政务公开
服务之窗
招商引资
旅游指南
视频点播
专题专栏
新邵文艺
栏目导航
当前位置:
新邵政府公众信息网
>
服务之窗
>
公民办事
>
就业
> 文章正文
再就业优惠证发放
办理窗口: 新邵县劳动局
办理程序: 1、本人申请 2、填写《再就业优惠证》审批表
申报材料:
1、下岗人员出具单位下岗证明及失业证明;
2、失业人员出具解除劳动合同书;
3、关闭破产需要安置人员出具解除劳动合同书及破产单位证明文件
4、正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就业转失业人员:解除劳动合同书,失业证明县民政局出业低保证明。
5、两寸彩照3张。
6、身份证复印件。
办理时限: 审核合格即办
收费标准: 免费
更新时间:2006-6-19 点击次数: 【
加入收藏
】【
告诉好友
】【
打印此文
】【
关闭窗口
】 【字体:
小
大
】
版权所有 @ 2006 新邵县政府版权所有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广告联系
|
会员登陆
湘ICP备060040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