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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事项名称

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服务对象

单位

需提供的资料

1、申请表一式三份;
2
、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证明;
3
、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
4
、经营场所产权或租赁证明;
5
、消防审核意见书;
6
、应急救援预案;
7
、安全评价报告;
8
、省级或其它部门批准文件。

程序与环节

单位申请→县安监部门接受→初审(资料审查、现场审查)→上报市安监局(甲类由市安监局上报省安监局发证,乙类由市安监局发证。

处理单位

县安监局安监一股

收费标准

不收费(安全评价机构除外)

收费依据

——

办理时限

县安监部门从接受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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