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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


   办理窗口:安监局

   服务对象:单位或个人

   需提供的资料: 
   1、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申请书; 
   2、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合格证明;
   3、安全责任制度、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 
   4、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合格证; 
   5、安全评价机构的评价报告; 
   6、四邻安全距离审查意见;  
   7、工伤保险风险押金证明; 
   8、防雷检测合格证明;
    9、特种车辆检验合格证明; 
   10、消防验收意见; 
   11、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

   程序与环节:单位或个人申请→县安监局现场审查→市安监局审批。

   受理股室:县安监局一股

   收费标准:不收费(安全评价机构除外)

   收费依据:——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并报市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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