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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服务对象:经营者

   需提供的资料:

   1、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申请表(三份);

   2、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证明;

   3、经营场所消防器材及警示标志目录;

   4、工作保险证明。

   程序与环节 经营者申请→乡镇安监办现场审查签署审查意见→县安监一股审查→领导审批→办公室制证。

   受理股室:县安监局一股

   收费标准:不收费(安全评价机构除外)

   收费依据:——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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