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立项审批 1、申报材料 ①窗口受理及审查; ②县人防办根据项目分类处理,零星工程报市人防办审批,其他工程转省人防办审批。 2、办理程序 ①规划红线图; ②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 ③地质勘察报告。 3、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内 4、收费标准和依据 免费 5、办理依据 ①《人民防空法》; ②《湖南省实施<人民防空法>的办法》; ③《湖南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规定》; ④[2003]国人防办字18号。 二、设计审查 1、申报材料 ①初步设计方案; ②初步设计审查意见; ③正式设计施工图。 2、办理程序 ①窗口受理及初审; ②市人防办代转省人防审图中心审查; ③省人防办下发批文。 3、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内 4、收费标准和依据 免费 5、办理依据 ①《人民防空法》; ②《湖南省实施<人民防空法)的办法》; ③《湖南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规定》; ④[2003]国人防办字18号。 三、竣工验收 1、申报材料 ①申请报告; ②全套工程技术资料。 2、办理程序 ①建设单位提出申请报告及全套工程技术资料; ②工程技术资料审查; ③会同质监、设计、监理、建设、施工等部门现场验收; ④下达验收文件及备案文件。 3、办理时限 7个工作日内 4、收费标准和依据 免费 5、办理依据 ①《人民防空法》; ②《湖南省实施<人民防空法)的办法》; ③《湖南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规定》; ④ [2003]国人防办字1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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