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窗口:新邵县房产局
办理程序: 1、窗口受理; 2、委托测绘评估; 3、申请填表; 4、交验书证; 5、权属审查; 6、交费领证。
申报材料: 1、房屋产权登记核发权证申请表1份; 2、权利人身份证件或法人资格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3、用地证明文件或土地权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 5、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原件); 6、房屋竣工验收合格证书(原件); 7、白蚁预防合同; 8、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办理时限:自受理登记后7个工作日办结
办理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房产测绘管理办法》
收费标准: 1、住房:80元/套; 2、住房以外房屋:按房屋现值1.5‰; 3、权利人(申请人)逾期申请登记的按照规定登记费的3倍以下收取登记费。
收费依据 :湘价费[2002]23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