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窗口:工业经济局
一、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
1、办事程序: ⑴申请计划 ⑵审核 ⑶征收基金 ⑷批准建设 ⑸现场验收、清算
2、需申报的材料: ⑴申请报告 ⑵可行性论证报告 ⑶设计资料
3、承诺时限: 30日以内
4、法律法规依据: ⑴国办发(2005)33号,财政部财综(2007)3号财政部关于延续农网还贷资金等17项政府性基金政府的通知 ⑵湖南省人民政府令126号;湘财综(2003)47号 ⑶湖南省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条例
5、征收标准:每平方米六元九角 预缴新型墙体材料的专项基金。
6、收费依据: ⑴湖南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第六条。 ⑵财政部关于延续农网还贷资金等17项政府性基金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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