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因私护照办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规定,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由申请人本人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普通护照。证件工本费为200元/证,遗失补发400元,每项加注20元,办理时限为15日。
2、往来港澳通行证办理:
根据《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规定,内地公民因私事前往香港、澳门必须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从指定的口岸通行,具体主要有以下几种: ①港澳探亲:申请人本人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港澳关系人的身份证、通行证复印件等相应材料到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证件工本费为100元/证,短期多次有效签注100元/件,一次有效签注20元/件。办理时限为15个工作日。 ②港澳旅游:申请人本人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到有经营权的旅行社报名参团,然后持旅行社缴费发票和省公安厅网站绿色通道名单到县级以上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证件工本费为100元/证,一次有效签注20元/件,办理时限为7个工作日。 ③港澳商务:申请人本人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注册企业(公司)年检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上年度纳税证明原件、员工社会保险凭证原件、公司法人代表派遣函等相应材料到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证件工本费为100元/证,短期多次有效签注100元/件,一次有效签注20元/件,办理时限为15个工作日。
3、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办理 根据《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定居、探亲、访友、旅游、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事宜或者参加经济、科技、文化、教育、体育、学术等活动,由早班人本人持身份证、户口本及台湾地区的入台旅行证原件等相应材料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证件工本费为30元/证,一人有效签注20元/件,多次有效签注100元/件,办理时限为15个工作日。
4、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地证签发及签注 根据《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台湾居民来大陆探亲、投资、任职等申请签注主要有以下几种: ①来大陆停留不超过1年的台湾居民,可根据需要申请来往大陆签注; ②在大陆居留1年以上,来我省投资、任职、学习进修、依亲、寄养、购置房产的台湾居民可申请1年以上,5年以下居留签注; ③签注有效期内确不能返回台湾的; ④遗失、毁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 申请人需要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能证明其身份的其他身份证件或出入境证明; 2、临时住宿登记表及与申请事由相应的材料; 3、填写《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签注申请审批表》; 4、2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 5、申请居留签注需提交市卫生检疫部门出具的健康证明。
办证费用如下: 一次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50元/证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250元/证 一次有效来往大陆签注20元/件 一年(含)以内多次有效签注100元/件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