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走进新邵 信息中心 政务公开 服务之窗 招商引资 旅游指南 视频点播 专题专栏 新邵文艺
 

 

 

 

 

 
 
 当前位置: 新邵政府公众信息网 > 信息中心 > 政教动态 > 文章正文
新邵26名干部参加任前法律考试

图为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现场

   本网消息 为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提高了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4月22日,新邵县人大常委会对26名新一届县政府组成局领导干部集中进行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


   新邵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实行先法律考试后任命的办法,凡是由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干部,必须参加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且成绩符合要求。如果拟任人员考试不及格,需补考,补考不及格的,不予任命或暂缓任命。此次法律考试的内容主要有宪法、刑法、民法、行政许可法、公务员法、信访条例等。(李进锋)


版权所有 @ 2006 新邵县政府版权所有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广告联系 | 会员登陆
湘ICP备060040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