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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邵县消费者权益保护暨县消委(协)会换届选举工作召开

图为会议现场 

   本网消息 5月8日,新邵县消费者权益保护暨县消委(协)会换届选举工作在人武部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新邵县消费者委员会章程》修改意见,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县消委、消协会领导班子,审议通过了《调整县消协个人会费收费标准》。市消协秘书长尹光东,县领导龚小冰、张晨阳、孙玉平出席会议。 

   新邵县消委会自1998年成立以来,坚持以“3.15”活动为契机,安排咨询服务工作人员达2500多人次,接待咨询群众12万多人次,现场解答消费群众提出的各种问题2.5万人次,印发宣传资料40万份,查处假冒伪劣过期产品货170多万元,解决纠纷金额累计达650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80万元,切实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县域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1999年该消委被邵阳市消委评为先进单位,2006年、2007年连续两年被中消协、湖南省消协评为先进单位,年度目标管理工作连续两年被邵阳市消委评为先进单位。 

   会上,尹光东充分肯定了该县消委、消协会所取得的成绩,并代表邵阳市消协对新一届县消委、消协会领导班子表示热烈的祝贺,希望新一届领导班子求真务实、扎实工作,为新邵营造一个更加合理、文明、科学地消费氛围。 

   副县长张晨阳指出,当前消费维权工作的重点是要狠抓食品安全,加强市场整顿,大力推进基层网络建设,努力转变消费观念,加大对侵害消费者利益的救助力度。他强调,县消委、消协会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宣传活动要做到范围广、声势大、形式活。进一步健全联动机制。各级各部门要加强领导、组织、协调,形成工作合力;要将“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与经常性的维权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基础建设。加强信息化和网络化建设;建立健全紧急处置、快速预警和适时跟踪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消委队伍建设。抓好教育培训、经验交流、规范化建设,使各项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会议还表彰了2007年度消费维权先进单位。(文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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