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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年大事记


     1月9――15日,第八届新邵县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酿溪召开。决定设立县人大常委会,撤销县革命委员会,恢复县人民政府。选举钟洪寿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德新为县长,张志咸为人民法院院长,石日新为人民检察院院长。


     4月,在板子山吊水岩发现413亩自然黄山松林。


     5月26日,开始地名普查,1982年8月编出《新邵县地名录》。


     是月,实行林业三定。全县定给村民责任山、自留山77.93亩。


     7月,成立农业区划工作队和办公室。随即开展农业调查和区划,1984年编印《新邵县农业报告集》、《新邵县农业区划数据集》。


     7月10日,开始调查新邵籍的港、澳、台和海外人员及其家属情况,对“三胞”亲属实行优惠政策。


     9月19日,花桥公社先锋大队农民张昌民私自组织人员加工炮硝,引起爆炸。死10人,伤17人,毁房3间。

     11月,推行工业经济责任制。


     是年,开办县教师进修学校。

【发布时间:2006-7-4】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