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 来源: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作者: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更新时间: 2021-03-18 17:54
来源: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更新时间: 2021-03-18 17:54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新邵县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流动调配、借用抽调工作实施办法》(新党办发〔20178号)等文件精神,新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拟面向县卫生系统在编工作人员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选调计划及岗位要求
  (一)选调计划: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选调“优抚医疗”岗位工作人员1名。
  (二)岗位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男性,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专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40岁以下(198111日之后出生);

5.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全科医师执业证,本县卫生系统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 选调程序
  (一)报名。报名时间:2021326日—27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设县人社局(大坪办公区)一楼会议室,考生(不允许他人代替报名)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2寸免冠照片2张,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

资格审查初审合格的报考者凭正式有效身份证于202146日到人社局(大坪办公区)一楼会议室领取准考证(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二)面试。面试于47日进行,有效报名人数达到2:1的比例方可开考,否则取消选调计划。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为1:1的,则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三)体检。根据面试成绩等额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相同的,学历高的优先;学历相同的,年龄大的优先)。如体检不合格或此环节中自愿放弃体检的,可替补一次。体检标准参照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标准执行。

(四)考察。体检合格者为考察对象,考察时间另行通知。考察主要通过实地调查、审查干部档案等方式,对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了解其德、能、勤、绩、廉表现,重点考察资格条件、政治素质、工作实绩、群众公认情况等。

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调动。

(五)公示与调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确定拟选调人选,并在新邵县政府网站、县人社局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查实后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调配手续。

本次选调岗位的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

咨询电话: 0739-3607401(人社部门)

0739-3183516(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监督电话:0739-3606657(驻政府系统纪检组)

     0739-3608760(驻县组织系统纪检监察组)

附件:新邵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新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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