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最大限度地便民利企,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部署,新邵县文旅广体局69项依申请类审批服务事项统一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驻服务事项
1 |
申请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审批 |
2 |
营业性演出审批 |
3 |
娱乐场所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审批 |
4 |
文艺表演团体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审批 |
5 |
乡镇设立广播电视站和机关、部队、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设立有线广播电视站审批 |
6 |
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乙种)审批 |
7 |
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工程建设及验收审核 |
8 |
广播电台、电视台设立、终止审批 |
9 |
区域性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总体规划、建设方案审核 |
10 |
广播电视专用频段频率使用许可证(甲类)核发 |
11 |
广播电视专用频段频率使用许可证(乙类)核发 |
12 |
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不含小功率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订购证明核发 |
13 |
广播电视设施迁建审批 |
14 |
广播电台、电视台变更台名、台标、节目设置范围或节目套数审批 |
15 |
跨省经营广播电视节目传送(无线)业务审批 |
16 |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 |
17 |
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 |
18 |
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审批 |
19 |
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和其他单位借用国有文物收藏单位馆藏文物审批 |
20 |
文物保护单位及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修缮许可 |
21 |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及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修缮审批 |
22 |
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属于国家所有的纪念建筑物或者古建筑改变用途审批 |
23 |
文物保护单位的迁移、拆除或者不可移动文物的原址重建审批 |
24 |
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核 |
25 |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批 |
26 |
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审批 |
27 |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审批 |
28 |
博物馆处理不够入藏标准、无保存价值的文物或标本审批 |
29 |
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修缮资金给付 |
30 |
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组织推荐评审认定 |
31 |
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组织推荐评审认定 |
32 |
等级运动员称号授予 |
33 |
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授予 |
34 |
有争议文物的裁定、特定文物的认定及文物级别的确认 |
35 |
文物的认定 |
36 |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及以下文物保护单位(含省级水下文物保护单位、水下文物保护区)的认定 |
37 |
对在艺术档案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和奖励 |
38 |
对在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建设、管理和保护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
39 |
对作出突出贡献的营业性演出社会义务监督员的表彰 |
40 |
对营业性演出举报人的奖励 |
41 |
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登记审查 |
42 |
全民健身设施拆迁或者改变用途批准 |
43 |
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审批 |
44 |
建设工程文物保护和考古许可 |
45 |
未成年人绿色上网场所审定 |
46 |
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审定和命名 |
47 |
对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的登记 |
48 |
对参与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培育优秀运动员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体育经营者和检举、揭发体育经营活动中违法行为有功的人员的表彰和奖励 |
49 |
艺术品经营单位备案 |
50 |
营业性演出个体演员、个体演出经纪人的备案 |
51 |
演出场所经营单位的备案 |
52 |
旅游纠纷调解 |
53 |
文化类社会团体设立前置审查 |
54 |
旅行社登记事项变更或终止经营备案 |
55 |
旅行社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缴存、续存、增存备案及降存、取款备案 |
56 |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应急预案、运行保障工作方案、统计报表备案 |
57 |
新建广播电视播出、传输、发射系统试播批准 |
58 |
对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名称、地址、服务项目等内容的备案 |
59 |
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迁移或拆除审批 |
60 |
博物馆陈列展览的备案 |
61 |
文物保护工程验收 |
62 |
国有文物收藏单位之间借出二级(含)以下馆藏文物备案 |
63 |
国有文物收藏单位收藏、保管的文物藏品档案、管理制度备案 |
64 |
世界文化遗产日常监测 |
65 |
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服务 |
66 |
旅游从业人员技能培训 |
67 |
艺术创作,对外交流辅导、培训 |
68 |
旅游投诉服务 |
69 |
提供旅游信息咨询服务 |
上述行政审批事项自2024年3月28日起由新邵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负责事项办理。
二、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新邵县酿溪镇大坪七秀路与大陈路交界处县政务服务中心 ,0739-3606428;
三、业务受理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特此公告
新邵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2024年3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