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县对接“北上广”优化大环境行动实施方案
  • 来源:新邵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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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时间: 2018-05-17 16:09
来源:新邵县发展和改革局 更新时间: 2018-05-17 16:09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升开放发展水平,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大力实施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的若干意见》和《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对接“北上广”优化大环境行动导则〉的通知》(湘办发电﹝2017﹞137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目标。打造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对涉及企业投资的行政审批、行政监管、政务服务等行政行为,从制度、技术、作风等方面推动全面优化,力争办事效率、服务质量、社会满意度有明显提升;打造宽松有序的市场环境。对涉及企业运营的经营成本、法治保障、社会信用等基础条件,进一步挖掘潜力、规范引导、完善机制,力争企业的获得感、信任感有明显提升;打造配套完善的商务环境。对涉及企业发展的技术人才、中介服务、贸易通关等配套服务,加大引进、培育、规范力度,力争创新服务能力、高端中介服务本地化率、贸易通关效率有明显提升。

(二)把握原则。注重对标先进。借鉴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等地在改善营商环境方面的经验,对符合我县实际的,创造条件加快落地;注重问题导向。把解决影响企业在建设、运营、发展全周期面临的突出问题作为着力点,针对普遍性、症结性问题,制定长期有效的工作举措;注重改革创新。坚持用改革创新的精神推动环境优化,坚决破除一批影响发展环境的体制机制,努力创造一批优化发展环境的新邵经验;注重融合推进。将优化大环境行动与各级各部门的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实现业务工作与优化工作同步推进,大力营造以市场主体为中心的工作导向。

二、主要任务

(一)优化审批环境

1.落实公平准入。严格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除法律法规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外,不得对民企、外资等社会资本设立任何附加条件;不得在规范性文件、会议纪要、招标文件、政府采购文件中设置限制、排斥潜在投资人的条款。

2.减少许可事项。除涉及安全、环保事项外,对技术工艺成熟、通过市场机制和事中事后监管能保证质量安全的工业产品,一律按国家要求取消生产许可。对转移来我县的企业,其经原所在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认定的有效期内相关资质,我县直接予以认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3.压缩审批时限。所有涉企行政审批及服务事项办理时限,缩短至法定时限三分之二以内。推进新开办企业所有手续3个工作日内完成、不动产登记5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业建设项目施工许可50个工作日内完成。

4.优化审批流程。推行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对建设项目开展立项、用地、规划、施工、验收五环节并联审批。对境外投资建立以备案制为主的管理方式。对实行备案制的企业投资项目全面推行在线办理。对实行核准制的企业投资项目实行并联办理。对企业投资的产业项目实行“多评合一、多图联审”,探索推行“先建后验”管理模式。

5.创新审批模式。扩大企业投资项目在线审批范围,推行政府购买服务,探索推行“零跑路、零接触、零付费”审批。推广“一门式、一网式”“最多跑一次”等审批模式。对重点产业建设项目,推行“预审代办制”,审批部门指导建设单位同步准备技术方案和许可要件。

(二)优化成本环境

1.降低要素成本。落实适当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等政策,加大企业养老保险费率过渡试点力度。深化输配电价格改革,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扩大大用户直供电规模及范围。实行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制度。开展物流业降本增效专项行动,加大对正常装载合法运输车辆通行费优惠力度。落实和完善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政策。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降低贷款中间环节费用,严禁各种不规范收费和不合理的贷款附加条件。

2.规范中介服务。实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清单管理制度,无法定依据事项一律取消。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指定中介服务机构。坚决取缔依靠行政权力提供强制服务的“红顶中介”。除少数承担特殊职能行业协会商会外,全县所有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彻底脱钩。探索推行中介组织对同一对象相同性质评估报告通行通用制度。

3.规范税费征管。出台建设项目收费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严肃查处各种乱收费行为。严禁向企业征收“过头税”和提前征税。推动税收征管由“以票控税”向“信息管税”转变。做好税收优惠政策宣传,简化税收优惠的办理程序,为企业提供税收优惠“一站式”服务。

4.加强监督检查。定期组织降成本专项检查,对国家、省、市和县制定出台的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相关政策,坚决按要求落实,并向社会公开。各级各部门要在本级权限内创造条件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

(三)优化法治环境

1.规范涉企监管。无法定依据或者未经法定程序,不得强制企业停建、停产,不得随意对企业停电、停水、停气。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行县、镇乡两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抽查情况、查处结果全面公开。推广“一支队伍管执法”,减少对企业的多头执法和重复执法。

2.规范涉企办案。实行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严格规范涉案财产处置程序,严禁超期限、超标的、超范围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结案后及时依法依规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和办案暂扣款。严禁利益驱动办案,严禁以立案作为交易办关系案金钱案。集中清理长期未结涉企诉讼案件,着力解决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执行不廉等问题。

3.整治治安环境。开展企业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周边环境治理专项行动,对聚众扰乱企业秩序、寻衅滋事、封门堵路、敲诈勒索、欺行霸市、非法阻工、强买强卖、强揽工程等破坏市场秩序、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等政法机关必须依法受立案、严厉打击、及时办结。

4.加强产权保护。制定实施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政策措施,建立产权保护协调工作机制,规范产权保护司法行为。推动设立知识产权法院,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知识产权纠纷案件。严厉打击以黑恶手段、合同诈骗等方式侵犯、侵占他人产权、股权及其他经济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开展侵权假冒专项整治,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

(四)优化信用环境

1.打造诚信政府。各级政府向企业作出政策承诺要严格依法依规,不得违法违规承诺优惠条件。要严格兑现合法合规的政策承诺,不得以政府换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理由拒不执行,不得随意改变约定,不得出现“新官不理旧账”等情况。全面清理处置政府违约失信问题,全面清理偿还拖欠企业的工程款、物资采购款、保证金。对造成政府严重失信违约行为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研究建立因政府规划调整、政策变化造成企业合法权益受损的合理补偿机制。

2.完善信用联合奖惩机制。依托县级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强化市场主体信用行为的全链条记录、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在行政管理事项中广泛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制定出台行政管理部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清单及应用清单,健全完善诚信典型“红名单”制度和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制度,对失信行为加大行政性、司法性、市场性及社会舆论性惩戒力度,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3.建设诚信文化。开展形式多样的诚信文化教育宣传活动。把依法治信、依法建信、依法用信作为信用普法教育宣传的重要内容,开展各类诚信法制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诚信法制环境。制定公民诚信守则,推动公民诚信意识和社会诚信水平不断提升。

(五)优化创新环境

1.建立研发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实施加大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行动计划,县财政要建立支持研发经费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力争到2020年,全县研发经费投入占GDP比重达到2.5%。对研发投入持续增长企业的研发经费给予一定比例的政府补助,各类财政专项资金优先支持研发投入强度大的企业。各类政府性担保机构优先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担保或者贴息。

2.大力支持创新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湘商产业园的示范引领作用,吸引高新技术企业聚集。力争到2020年,全县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30%。力争在优势领域组建国家实验室。继续加大对国家和省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企业技术中心的政策扶持和资金补助力度。对国内外一流高校、科研院所在县内设立的公益性、开放型研发机构给予经费补助。对积极围绕企业需求提供科研服务的公益性创新平台给予奖励扶持。

3.加大新产品新工艺扶持力度。对企业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和重点新材料产品首批次应用进行奖励。加大对初创企业提供的新产品、新技术、新服务的政府采购力度。加大对创新产品研制企业和用户的双向支持。制定产品创新奖励办法,对国际国内有影响力的新产品予以重奖。推行新产品试点示范项目(工程)建设。

4.积极引进创新型人才。实施“芙蓉人才计划”,加大“高精尖缺”人才引进。力争到2020年,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占专业技术人才的比例超过10%。在编制管理、收入分配、职称评聘、科研经费等方面保障和落实用人主体自主权,推进事业单位探索采取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制等多种分配形式引进紧缺人才或者高层次人才。县政府要建立人才服务窗口,完善引进人才任职、居留、社保、医疗、子女教育、家属就业等配套政策。

(六)优化服务环境

1.加强营商服务。大力引进国际知名的设计、培训、咨询、商务、检测等专业服务企业在新邵以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设立专业服务机构。对接国际商务人才需求,开发建设一批符合国际商务标准的国际商务办公区,兴建一批国际学校、国际医疗专区,为来我县的外籍专家提供良好的生活配套服务。

2.改进政府服务。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各级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政务大厅融合,建设全县统一的“互联网 + 政务服务”平台,推出网上政务办事APP和微信服务号。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立涵盖政务服务“全事项、全过程、各环节”配套协调、全县统一的标准体系。推进服务行为规范化,加大窗口人员的培训力度,全面提升服务能力水平。推动建立辖区企业全覆盖的领导、部门联点服务机制,开展常态化、点对点的精准服务。

3.提升园区服务。改革园区管理体制,推进园区管理服务去行政化,整合归并园区内设机构,减少向园区派驻的部门。推行企业化管理服务,为重点企业、重点项目提供“一站式、全程式、跟踪式、保姆式”服务。强化园区要素保障,各镇乡可按本级权限提高开发区增加的地方财政收入(包括地方税收)划分比例,支持开发区建设和产业发展。政府性专项资金、用地计划指标要优先支持园区建设。加快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高园区承载能力。

(七)优化通关环境

1.加快平台建设。我市正在积极推进全市保税仓改革试点工作,申报邵阳铁路口岸和电子口岸。在邵阳经开区和各县市区湘商产业园,建成一批保税仓和出口监管仓。在邵阳东货场,规划建设公用型综合保税仓和智能保税仓。积极推进邵阳海关和检验检疫机构平台建设和争取尽快批复组建邵阳海关正式机构。我县应按照市里要求,尽快组建相关平台建设协助企业同省、市海关的衔接工作。

2.优化通关流程。加快“单一窗口”和口岸信息化建设,依托湖南电子口岸平台实现与机场、港口、铁路、综合保税区、邮快件、跨境电商等监管场所及联检部门的互联互通,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报关报检覆盖率达到80%以上。加快市进出口通关服务中心建设,建立同省市海关工作衔接机制,推行海关、检验检疫等部门“一站式”作业,实行“联合查验、一次放行”。

3.提高货场效率。加强口岸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物流、仓储、查验等设施装备自动化水平,实现口岸联检单位闸口联网放行。优化货场物流操作流程,建立查验预准备工作机制,制定移箱、掏箱作业时限标准,缩短移箱、掏箱操作时间。

4.降低通关费用。对口岸、综合保税仓内查验正常的进出口货物,由政府负担因查验产生的吊装、移位、仓储等费用。进一步规范由市场调节的进出口环节经营服务性收费,清理整顿报关、报检、货代、船代、港口服务等中介环节收费。

5.提升专业服务。积极引进培育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各级政府可采取购买服务等方式,为中小微外贸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免费提供通关、物流、退税、结汇、融资等综合服务。各级商务部门要定期组织开展进出口业务培训,指导企业缩短口岸查验所需单证资料的准备时间,推广采用“检验检疫全程无纸化”“无纸化通关”“集中汇总征税”“税费自报自缴”等加速通关效率的举措。

6.加快出口退税。加快出口退(免)税审核手续办理,根据出口企业上一年度的管理类别,按照四类、三类、二类、一类的顺序逐级进级,对符合退税条件的一类企业在5个工作日、二类企业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出口退(免)税手续。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优化大环境行动的第一责任人。要将优化大环境工作作为各级各部门的重点工作,在人力、财力上予以重点保障。要加强舆论引导,营造优化大环境的工作氛围。

(二)明确责任分工。县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对接“北上广”优化大环境行动负总责。县直相关部门要制定相关的实施细则和操作办法,明确具体任务和责任人。

(三)严格监督考核。建立和发布全县营商环境评价指数,县人民政府年初对上年度各级各部门优化大环境成效实行量化评价,评价结果定期向社会公布,纳入政府绩效考核,排名靠后的要约谈第一责任人。建立县、镇乡联动的优化大环境投诉举报和协调解决机制,严肃查处违反本导则的典型案件,对优化大环境中想干事、能干事、敢担当、善作为的干部要旗帜鲜明的撑腰鼓劲、重点关注,充分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热情;对“慵懒散”的干部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公众、企业主和咨询机构的积极性,探索开展第三方评估。

(四)推进公众参与。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我县对接“北上广”优化大环境行动的相关政策措施,提高全民环境优化意识。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加强开展优化大环境行动监督,建立举报奖励机制。


附件:新邵县对接“北上广”优化大环境行动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和进度安排     


                                                                    新邵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办公室

                                             2018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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