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个人账户科主要业务政策解读
  • 来源:邵阳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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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时间: 2016-11-16 14:49
来源:邵阳市人社局 更新时间: 2016-11-16 14:49

一、哪些单位建有个人账户、个人账户的划入比例如何确定及个人账户余额查询

1、哪些单位建有个人账户?

按现有8+2%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单位和军转干部、离休干部配偶、遗孀、省属改制单位的退休职工建有个人账户。市属改制单位、整体参保的国有困难企业、一般困难新、老单位、1—6级伤残军人、灵活就业人员均不建个人账户。

2、个人账户的构成及划入比例?

(1)在职职工的个人账户构成和划入比例

一是职工个人按当年缴费基数总额的2%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划入个人账户;二是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中以参保年龄段按以下比例划入其个人账户:45岁及以下的参保人员按本当年度缴费基数总额的0.7%划入;46岁及以上到退休前的,按本人当年度缴费基数总额的1.2%划入;三是单位为其缴纳的个人账户铺底资金。四是个人账户的利息收入。

(2)退休人员的个人账户的构成和划入比例

根据市政办发(2013)1号文件精神,退休人员的个人账户构成和划入比例为:一是参保单位为一般老单位(单基数单位),其退休人员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为基数(每年年初核定的单位平均缴费基数)按3.4%划入其个人账户,参保单位为一般新单位的(双基数单位),由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发放养老金的,以其养老金为基数按3.4%划入个人账户,由组织、人社部门核准退休的,以其退休费为基数按3.4%划入个人账户。二是单位为其缴纳的个人账户铺底资金。三是个人账户的利息收入。

 (3)个人账户的本金及利息收入为个人所有,可以结转和依法继承,调出统筹地区可以办理转移。

3、个人账户消费及余额查询

  参保个人需要查询本个人账户余额,必须由单位医保专干或本人持身份证或单位介绍信到医保大厅三号窗口查询,也可以到各定点药店购药时查询。

二、新增人员医保卡、医保手册的办理、医保卡丢失、损坏不能使用的处理、由县区调入到本市参保的人员其个人医保卡如何办理?

(1)新增人员医保卡、医保手册的办理、

由单位医保专干拿制卡申请表(简称表四,一式两份,填好加盖公章),申请申领手册报告一份到个人账户科办理。正常情况下10个工作日可以凭制卡申请表到三号窗口领取。其它情况(市本级人员异动、丢失、损坏、更换等)的手册需要到11号窗口缴费。

(2)医保卡丢失、损坏不能使用的处理

 IC卡挂失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或本人的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明文件包括:身份证原件、户口簿、结婚证、所在辖区户籍部门的证明但驾驶证、行驶证等证件不予认可),来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处3号窗口办理相关业务。先凭身份证件在3号窗口登记,然后去11号窗口开票据交费(工本费)。然后凭发票和身份证件在7个工作日后到3号窗口领取IC卡。

(3)由市属县区医保经办机构通过系统作中心间调入的参保人员,原来参加的是居民医保的,直接可做新增人员制卡处理,如果原来是参加职工医保人员的或原来在市本级参保后来到县区参保因工作原因又调到市本级参保的,其原来的医保卡不能使用,要按照本款(2)补卡的程序进行处理。

三、医保关系转移接续的办理流程

(一)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操作流程

办事人员需出具的资料:居民身份证、医保手册、单位证明等相关材料。

1、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并随新就业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其经办步骤如下:

(1)由本人或用人单位到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2)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受理申请后生成《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并传至原参保的医保保经办机构。

(3)原参保地经办机构收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生成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和《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并对个人账户余额进行处理。(目前通过提现处理)

(4)将参保凭证和《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传至给新就业地医保经办机构。

(5)终止参保人员在本地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

(6)新就业地经办机构收到凭证后及时核对相关信息并补充完善相关信息。

(7)同时将办结情况告知所在单位经办人。

2、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无接收单位的,其经办步骤如下:

(1)流动就业前由本人到原就业单位或原参保地参保经办机构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2)原参保地经办机构受理申请后,核对有关信息并生成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一式三联。妥善保管第一联(黑色),将第二联(红色)存档。第三联(蓝色)交给参保本人。

(3)终止参保人员在本地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并对个人账户进行处理。(目前通过提现处理)

(4)参保人员携带第三联到新就业地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

(5)新就业地参保机构受理申请后生成《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并传至原参保地经办机构。

(6)原参保地经办机构收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生成《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随同凭证第一联(黑色)传至新就业地经办机构。

(7)新就业地参保经办机构收到《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和凭证第一联(黑色)后核对相关信息并更新相关信息。

(8)将办结情况通知参保人员。

(二)统筹区内医保关系的转移的办理

市属九县三区的医保关系转移为统筹区内转移,由参保人员或所在单位携带参保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到医保大厅作调出处理。

四、个人账户清退如何办理?

  1、办理个人账户清退只能是由单位医保专干到我处办理手续,我处将清退余额划入单位指定账户,再由单位将余额退给本人,个人只要和单位联系,个人前来不能办理。

  2、个人先跟单位提出申请,并将医保卡、医保手册、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交给单位医保专干,由单位医保专干填好《邵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动申请表》简称表三,尤其表中单位账号,单位开户行,单位开户名填写正确、完整,加盖单位公章。

  3、单位医保专干携带医保卡和填好的表三交给医保大厅4号窗口办理。

  4、参保人员死亡,原则上必须在10日内必须办理异动处理,故意或因故拖延办理注销手续套取个人账户的行为一经发现,除追回所套取的基金,并依法予以经济处罚。

  五、个人信息修改的办理

(一)正常参保的单位(含单位整体参保的困难企业)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如果确实是身份信息在公安部门出现变更的则需所在辖区公安部门提供《湖南省公民主项信息变更、更正证明》。如果是单位在操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则需参保单位的证明(单位说明原因,证明上面要有经办人签字)。资料齐全到3号窗口办理。

(二)改制单位

  如果确实是身份信息在公安部门出现变更的则需所在辖区公安部门提供《湖南省公民主项信息变更、更正证明》。如果是单位在操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提供单位改制时由人社局盖章认可的《邵阳市国有企业分流安置职工审核表》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或者 所在行业管理办公室出具证明,老医保手册的复印件,如系统信息有误,以提供的资料为准。

六、公务员级别认定的办理

  所有人员必须经过认定才能享受公务员待遇,单位专管员先到个人账户科领取公务员级别更改认定表填好盖好公章,如果是新增公务员要领取公务员认定表和本单位财政综合预算表。当年新增人员没有财政预算的人员不享受公务员医保待遇。副处级以上的公务员级别认定需相关部门的任命文件或组织部门盖章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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