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县人民政府关于建设物流商贸城项目招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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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时间: 2019-10-08 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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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公〔2019〕12号

 为加快我县物流商贸城项目建设,补齐该领域短板,带动关联产业发展,新邵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招商方”)拟面向社会公开招商投资兴建新邵县物流商贸城项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投资:约50亿元人民币。

2、项目选址及用地面积:酿溪镇L5连接线以北、新邵大道以南、二广高速公路以东、九头岩大桥至县委党校规划路以西区域,用地面积约950亩(见规划示意图)。

3、建设内容:建设集物流仓储、物流信息交易平台、商品交易市场及相关配套为一体,涵盖家具家居、五金机电、数码家电、汽摩配件、百货商品、粮油副食、生鲜水产、名优特产等商贸主题,将智能化物流仓储、网上信息交易平台、物流总部基地、商品交易市场、物流金融、家具家居品牌中心、家具电商创业孵化中心及相关配套等功能集为一体的现代化大型物流商贸创新园区。

4、建设要求:商贸中心及配套使用功能用地面积约570亩;物流仓储区使用功能用地面积约285亩;住宅配套小区用地面积约95亩。其中物流仓储区使用功能自营时间不得少于8年;具有家具产业展览展销、运输配送、现代仓储、货物分拨、多式联运等家具物流产业运营管理经验优先。

5、建设周期:项目用地净地交付后,项目物流仓储和商品交易市场建设期为18个月,其余商业配套建设期为36个月。

6、供地条件:

(1)项目用地为净地出让(该项目用地已“七通”但未平整,用地红线边缘通自来水、通电、通市政道路、通排水、通有线电视、通通讯网络、通管道燃气);依法对项目用地进行招拍挂;合作方必须依法参加竞拍并对项目用地摘牌。

(2)土地款缴纳方式:土地竞买保证金按挂牌价的20%缴纳,土地出让成交后,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至50%,剩余50%土地款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缴清(如甲方以每宗地为单位净地交付,则该宗地剩余50%土地款在净地交付之日起1个月内缴清)。

(3)供地时间:项目用地分三期供地,在签订招商引资合同书之日起3个月以内供地约300亩,12个月以内再供地约300亩,18个月以内完成余下约350亩用地供地。

7、政策支持:

(1)为支持项目建设,对该项目用地土地出让金实际成交价格超出70万元人民币/亩的溢价部分及相应产生的契税、印花税,该资金由招商方根据收支两条线原则从政府产业扶持基金中安排,用于合作方项目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由合作方负责出资建设)。

(2)免收商业、物流仓储新邵县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含人防费)和服务性收费,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服务性收费按三分之一收取。

(3)免收商业、物流仓储新邵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商业、物流仓储项目自实现城镇土地使用税之日起,前3年招商方按合作方实缴增值税县级贡献的80%给予其奖励,第四年和第五年按其实缴增值税县级贡献的40%给予其奖励。

8、合作方式:

(1)合作方须在新邵县行政区域内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所产生的税费在新邵县缴纳;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0000万元人民币。

(2)为加快项目用地审批和征拆,由合作方按该项目用地征地、拆迁、报批实际需要分批次全额垫付资金,该资金由双方共同监管使用,确保专款专用。

9、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在招商引资合作书中予以明确。

二、招商报名须知

1、报名申请人符合本公告规定的以下资格要求(以下证照必须在有效期内并经过年审合格)

(1)注册资金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

(2)提供《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3)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银行开户许可证》;

(4)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6)具有物流园区运营管理、物流信息平台运营管理、仓储管理、物流配送服务等大型物流商贸城项目开发建设和运营管理经验,且国内有该类单体项目不低于800亩开发建设业绩(已摘牌项目);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和自然人投资; 

(8)以上资料原件现场查验,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备案。

2、投资申请

(1)申请人须于2019年10月9日08:00至2019年10月16日17:30(7个工作日内)持本招商公告要求提交的有关资料,到新邵县商务局提出投资申请。

(2)经审核,具备申请条件的,新邵县人民政府将组织竞争性谈判(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确定合作方。

3、报名地点

 新邵县商务局

4、联系人及电话

刘学平(政府办) 18807392268

潘天虹(商务局) 13517395172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商公告在新邵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6、特别告知事项

本项目报名后,由报名单位对项目进行策划,提交项目合作方案。

规划示意图见附件:

950亩地


 

                               新邵县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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