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邵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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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具体内容 | ||||||||||||||||||||||||||||||||||||||||||||||||||||||||||||||||||||||
新政办函〔2024〕23号
新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新邵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 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相关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22号)等规定,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新邵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承办单位在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时,应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决策草案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压实责任,把握时间节点,认真做好决策草案拟定等工作,确保按时完成。 三、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县人民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实际情况,确需对目录进行调整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调整建议,按程序报经批准后公布。
附件:新邵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新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19日
附件 新邵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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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重大建设项目 | ||
一级事项 | 政策法规 | 二级事项 | 政策文件 |
公开时限 | 及时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
公开主体 | 新邵县政府办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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