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县大新镇: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护“祖国花朵”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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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电动车的家长,孩子也要戴好安全头盔!”“要时刻注意食品的保质期,过期食品一律销毁,不得出售。”3月25日至27日,大新镇组织辖区文化站、应急办、综治办、食安办、交管站、执法队、派出所及督管办等部门,由班子成员带领4个小组,分别到栗滩完全小学、大新完全小学、大新中心小学、龙口溪中学联合开展2024年春季校园周边环境整治行动。 在行动中,各小组对校园周边的餐饮店、食品店、文具店等经营单位进行了全面检查,要求经营单位不得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三无”等食品,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类商品;对校园周边书店、游商书摊等场所进行检查,重点查处含有低俗庸俗、封建迷信、凶杀暴力等危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书籍画册等,对发现的问题责令商户立即整改;对校门口周围100米范围内摆摊设点的流动摊贩、流动三轮车进行劝离和处置;对非法营运车辆、摩托车等“五小”车辆违规接送学生现象和校园周边秩序混乱情况当场予以整治。同时,此次行动还就道路交通安全、防学生溺水、防校园暴力、“利剑护蕾”、禁毒、反电诈、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进行宣传。 截至目前,该镇共清理规范学校周边流动摊点4处,规范车辆乱停乱放行为26起,整治环境卫生5处,发放宣传单1200份。据悉,该镇持续加大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力度,落实常态化、精细化管理,为广大师生营造干净整洁、文明有序的校园周边环境,为学生健康成长撑起“平安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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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义务教育 | ||
一级事项 | 校园安全 | 二级事项 | 校园安全管理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 ||
公开主体 | 大新镇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部门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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