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县司法局关于确认新邵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公告
详细信息
公开具体内容 | |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为落实行政执法主体责任,促进我县互联网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第五十六条第一款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经依法审查,现将新邵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公告如下: 单位名称:新邵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主要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湖南省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条例》 办公地址:新邵县酿溪镇大新街36号 举报电话:0739-3663130
新邵县司法局 2023年9月20日 |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公共法律服务 | ||
一级事项 | 公共法律服务平台 | 二级事项 | 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信息 |
公开时限 |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
公开主体 | 新邵县司法局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部门网站,政务新媒体 |
公开层级2 | 乡、村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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