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危房改造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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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新邵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总结 2021年,县委、县政府把农村危房改造工程作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接续推进乡村振兴一项重要措施,凝聚共识、周密部署,协调推进,危改验收顺利完成,全县村庄面貌明显改观,人居环境不断优化,和谐社会加快推进。 一、基本情况 2021年,省住建厅对我县农村危房改造绩效考核任务数为220户,保障对象主要是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以及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我县今年共确定农村危房改造对象242户,截止目前,已经完成竣工验收工作,并已拨付到户补助资金。 二、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从机制入手,做好政策衔接 1.完善机制,激发活力。借鉴脱贫攻坚形成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通过建立健全责任体系、监督体系、考核评估体系等在内的制度体系,建立防范返贫和新生贫困、解决相对贫困的巩固脱贫成果长效工作机制,丰富和完善乡村振兴体制机制,激发主体和要素活力。如:成立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将20个县直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成员,各单位明确具体人员负责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联村科级干部、帮扶责任人的作用,将危房改造工作责任与联村结对帮扶相结合,构建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村组组织实施、群众共同参与”四位一体和驻村帮扶力量联动参与的工作机制。 2.总结经验,创新方法。总结梳理脱贫攻坚中成熟的实践经验,引导其向常规性、普惠性、长期性政策转变。这些措施将增强政策的延续性和扩展性,使原有的扶贫政策保持不变,支持力度不减,从而更好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如:在规划设计上,委托专业设计院编制了《新邵县农村贫困农户危房改造施工图集》,共设计6种户型,充分体现了新邵地域特征和传统特色。在危房鉴定上,采用县危改办鉴定和第三方机构鉴定相结合的方式,对4类重点对象的住房安全性开展地毯式入户核查,实现全覆盖。在资金筹措上,采取“政府救济一点、政策优惠一点、银行放贷一点、亲邻帮扶一点、投工投劳一点”的办法,多渠道、多途径筹措资金,同时注重激发建房户内生动力,教育引导他们自力更生,克服“等、靠、要”的思想,积极解决资金问题。在工作推进上,注重对危旧房进行清理,对长年闲置一时难以拆除的危旧房,张贴统一标识标牌进行警示;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将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村污水处理、改厕工作有机结合,在危房改造完成的同时,一并完成改厕和改水工作;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大力推广维修加固技术,在力求保留传统建筑风貌的基础上,推动建设具有“新邵特色”的现代农房。 (二)从实施入手,健全工作方案 1.健全动态监测,规范认定程序。在健全完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上,与民政、乡村振兴、应急、自然资源等部门加强协调联动和数据互通共享,属于行政村的农户,充分利用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成果,及时对初判存在安全隐患房屋开展安全性鉴定;属于社区的农户,根据农户申请,及时组织安全性鉴定。及时将鉴定结果为C、D级危房的农户反馈民政、乡村振兴、应急和自然资源部门比对,经比对后,将C、D级危房的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销号制度,解决一户,销号一户,确保所有保障对象住房安全。在审核程序上,严格按照“户申请、组初评、村评议、镇初核、县审核”五步走,在登记、公示、照相等佐证程序上不放过每一个细节。优先保障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的农户,重点保障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确保符合条件的应改尽改。 2.明确危改标准,确保质量安全。明确建设标准,拆除重建的房屋面积不能超过县主管部门批准的面积,重点帮扶对象严格按照1人户35平方米、2人户45平方米、3人户60平方米、4人及以上户人均18平方米的标准控制。明确补助标准,执行差异化补助,即对4类重点对象中投工投劳能力和自筹资金能力极弱的深度贫困农户实施兜底保障,补助标准为780元/平方米;对一般帮扶对象每户补助10000-30000元,属独生子女户和两女户的,额外补助2000元;对维修加固对象补助标准以实际发生为准,原则上不超过10000元。明确坚持质量安全从严,乡镇、村、驻村帮扶队、驻村干部是农房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主体,在农村危房改造帮扶对象确定前、施工中、竣工后,及时到现场逐户进行技术指导和检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要当即告知帮扶对象,并提出处理建议,做好现场记录,实行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切实加强质量安全监管,积极开展施工现场巡查,凡是发现质量安全问题,立即提出处理意见,严格督促整改到位,同时,深入开展农房抗震宣传,引导农户按抗震要求设置构造柱和圈梁,提高农房抗震能力。 3.加强竣工验收,规范档案管理。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竣工后,乡镇、村危房改造工作人员、农户、农村建筑工匠(施工单位)共同进行竣工验收。验收按照《湖南省农村危房改造验收指南(试行)》的验收基本要求和《农村房屋基本安全评定指南》开展,填写《基本安全评定表》,作为农房安全性认定的基本依据。基本安全评定合格是危房改造验收合格和拨付补助资金的前提条件。由县住建局组织开展抽查和验收审核,发现不符合验收基本要求、基本安全、评定不合格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健全危房改造“一户一档”台账,做到改造一户、销号一户,精准实施帮扶改造。及时准确将每一户危房改造对象的家庭情况、房屋改造的基本情况录入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 (三)从效果入手,扎实推进危房改造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农村危房改造作为重大民生工程,按照“应改尽改、注重实效”的原则对农村危房进行改造,至2020年底,共投入资金5.1亿元,改造危房20108户,连续8年超额完成了省住建厅下达的危改任务,全面帮助贫困群众解决了住房安全问题,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得到农民群众、特别是涉改贫困户的广泛好评,得到了上级领导的高度肯定。今年,省住建厅下达我县的任务数为220户,要求11月底前全面完成。我县实际完成242户,为省下达任务的110%,截止目前,已经完成竣工验收工作,并已拨付到户补助资金。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行动态管理。结合农村房屋建筑普查工作,对全县农村房屋安全性全面排查,对动态新增,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对象立即纳入,立即改造,实施动态管理。 (二)建立好农村危房改造长效机制。积极探索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注重合理性和延续性,确保贫困人口脱贫不返贫、逐步能致富,全面建设小康路上不落一人。 (三)做好乡村振兴年度考核迎检工作。一是包含非贫困户在内的任何人都不能住在危房里,务必做到“危房不住人,人不住危房”;二是通过其他方式保障住房安全的困难户务必要收齐租房协议、租房照片和放弃危改承诺书;三是闲置危房标识标牌全部粘贴到位;四是对危改检索系统和一户一档进行全面自查自纠,保证相关数据真实、完整和准确无误。总之,我局将按照考核要求,切实管理好、使用好项目资金,抓好工程质量,推进工作进度,做好迎检资料,确保在考核中取得好的成绩。 |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农村危房改造 | ||
一级事项 | 年度任务实施 | 二级事项 | 年度任务执行情况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 | ||
公开主体 | 新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示栏等平台和办事大厅,便民服务窗口等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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