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县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申请程序

详细信息

公开具体内容

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的认定程序:
1.农户申请。尊重农户意愿,引导农户申请实施危房改造。
2.村级评议。组织村支两委主要负责人、驻村帮扶队主要负责人、驻村干部和5名以上村民代表开展村级评议。认真填写评议表,评议表列入农村危房改造纸质档案。
3.联合审核。县住建局会同扶贫、财政、民政、残联、公安、市监、自然资源等部门对通过村级评议的名单开展联合审核,确保以下情况不列入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已享受易地扶贫搬迁补助的农户,家庭成员有财政供养人员、其他安全住房、车辆(小型农用车除外)和工商营业执照的农户。
4.三级公示。严格执行村、乡镇和县级三级公示制度,将联合审核通过的拟补助对象分别在村务公开栏、乡镇政府和镇区主要街道、县级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其中村级公示内容包括农户基
本情况(户主姓名、家庭人口、4类重点对象类型)、房屋危险性等级、评议结果、新建房屋面积、补助金额等。
5. 其他事项。乡镇要书面函告,告知农户改造方式、新建房屋面积、进度、质量安全、拆除旧房和补助标准等。及时与补助对象签订《新邵县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协议书》,明确建房相关要求以及各自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对于符合条件不愿危房改造的对象户,村支两委、驻村工作队、驻村干部和乡镇干部要上门做好思想工作,让对象户安心改造。对我县城规划区内4类重点对象危房需改造的,由县政府办牵头,联合县住建、扶贫、国土资源、规划等相关部门逐户现场核实审批。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农村危房改造
一级事项 对象认定 二级事项 危改户认定程序
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预算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加强和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若干问题的通知》等
公开主体 新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公示栏等平台和办事大厅,便民服务窗口等场所
公开层级2 乡、村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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