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县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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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有保障,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新邵县危改办按照早动员、早部署的工作思路,全面落实“精准识别、精准排查、精准保障”,多措并举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任务完成情况

2022年,省住建厅对我县农村危房改造绩效考核任务数为300户,我县实际完成302户,为省厅下达任务数的100.66%。下达资金439万元,资金主要用于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以及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截止目前,302户已经全部完成验收和资金拨付。

二、工作举措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制度体系

借鉴脱贫攻坚形成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通过建立健全责任体系、监督体系、考核评估体系等在内的制度体系,丰富和完善乡村振兴体制机制,激发主体和要素活力。成立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20个县直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成员,各单位明确具体人员负责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联村科级干部、帮扶责任人的作用,将危房改造工作责任与联村结对帮扶相结合,构建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村组组织实施、群众共同参与”四位一体和驻村帮扶力量联动参与的工作机制。

结合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健全动态监测。

危房改造政策在我县实行多年,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已得到很大改善,今年我们结合全国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城乡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工作,不间断地对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开展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及时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范围落实“发现一户,纳入一户”的全覆盖政策动态监测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

精准识别对象,规范工作程序。

纳入危房改造计划的对象户在乡镇识别后,还需经过县乡村振兴局、民政局比对确认后,方能实施。同时,严格实行“户申请、村评议、乡镇审核、县审批”的四级申请审批和村、乡镇、县三级公示程序,确保危改政策精准实施。

加强政策宣传,保障实施效果。

通过宣传栏、明白卡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危房改造补助对象、补助标准、改造方式和验收标准,引导对象户自觉对照政策实施危房改造。督促镇村加强质量管理和面积管控,重建房屋要确保基础牢固、砌筑质量符合要求,不得超标准建设,改造后住房面积适当,有条件的应具备卫生厕所。重建户新房建成后,原危房必须拆除;修缮加固户一定要整修到位,确保消除原危险点。

强化质量监管,加大督查力度。

积极发挥住建部门职能,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前选址和过程中的质量安全指导,做好工匠培训,开展施工现场巡查监督,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加强工作调度,对各乡镇危房改造工作开展情况及时进行督查,对工作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的,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三、下阶段工作计划

  我们将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文件精神,立足工作职能,充分总结过去的工作经验,认真结合全县发展实际,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乡村振兴,大力实施村镇建设行动。同时将以更高的思想认识、更强的责任担当、更大的工作力度,扎实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农村危房改造
一级事项 年度任务实施 二级事项 年度任务执行情况
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
公开主体 新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示栏等平台和办事大厅,便民服务窗口等场所
公开层级2 乡、村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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