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经纪人员提供公共租赁住房出租、转租、出售等经纪业务
详细信息
对应本级政务服务事项名称 | 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经纪人员提供公共租赁住房出租、转租、出售等经纪业务 |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城市综合执法 | ||
一级事项 | 房地产管理 | 二级事项 | 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经纪人员提供公共租赁住房出租、转租、出售等经纪业务 |
公开时限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 | ||
公开主体 | 新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公开查阅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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