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回避而不回避,擅离职守,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私下接触投标人,向招标人征询确定中标人的意向或者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对依法应当否决的投标不提出否决意见,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有其他不能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行为
详细信息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城市综合执法 |
一级事项 |
工程招标投标管理 |
二级事项 |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回避而不回避,擅离职守,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私下接触投标人,向招标人征询确定中标人的意向或者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对依法应当否决的投标不提出否决意见,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有其他不能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行为 |
公开时限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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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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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依据 |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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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 |
新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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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层级1 |
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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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公开查阅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