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未在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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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领域 城市综合执法
一级事项 工程建设管理 二级事项 施工单位未在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
公开时限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公开主体 新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公开查阅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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